志丹法院创新“九项”工作举措 助推“司改”提升案件质效

03.12.2015  16:04
        陕西法院网讯    2014年以来,志丹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题,围绕“管理精细化、审判优质化、执行高效化”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司法改革总体部署,围绕突出问题,遵循司法规律,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审判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在顶层设计框架内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单位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一系列符合司法规律工作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成立司法改革调研领导小组。抽调中层干部和业务精英,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发现影响和制约审判执行工作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撰写优质调研报告供党组决策参考。

        探索建立法官责任制度改革。强化合议庭和承办法官职责,制定实施《志丹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和《志丹县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案件分级管理的规定》,明确承办法官、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和审委会职责,改革裁判文书签署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制度完善了《志丹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合理定位审判委员会职能,减少上会案件数量,强化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明确审委会讨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类型和法律适用问题。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应对立案登记制所引发的案件快速增长,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制定了《志丹县人民法院院庭长及非业务部门法官办案实施办法》,调动全院审判资源,使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人人办案,为下一步的法官员额制改革奠定基础。院庭长及非业务部门法官共办理案件310件,其中非业务部门法官人均办理案件20件。

        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适应法官员额制改革要求,推行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了《志丹县人民法院院领导办案指导审判制度》,并就办案数量提出原则要求,将优质审判资源充实到审判一线,淡化法官与院庭长层级关系,解决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色彩。院庭长共结案36件。

      成立诉讼服务和诉裁中心。制定《志丹县人民法院简易民事案件速裁与调解实施办法  (试行)》,完善工作流程。发挥案件速裁及诉讼服务中心作用,保证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化解,已诉前调解和速裁结案13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位居全市前列。

        深化便民司法工作机制。结合本县行政区划,组建了八个“诉前调解及诉讼服务巡回法庭”,制定《志丹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诉前调解及诉讼服务巡回法庭、落实“两说一联”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司法审判、基层组织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深化“三官一律”、“两说一联”工作机制建设,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法治思想,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纠纷,全年主动深入基层乡镇、农村巡回审理案件78件。

        推进司法民主工作。坚持依法审判和拓展司法民主相结合,在处理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涉诉信访案件时,从被告或当事人住所地、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基层调解员中邀请一定数量的人员为团员,全程参与庭审,并就案件裁判提出建议,作为合议庭在量刑、裁判和处理信访案件时参考。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涉民生案件要求合议庭深入基层一线开庭审判和做调解工作。完成了“三团一制”工作经验总结上报工作,市中院已经按照市委政法委指示,发文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实行法官相对固定联系人民陪审员办法,充分体现人民陪审员“倍增”效益,实现陪审率100%。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公开等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共微博直播案件6件、视频直播案件21件,裁判文书上网发布比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