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环卫工劝阻乱扔垃圾 扔烟头者称我不扔你扫啥

21.05.2015  12:01

  不随地乱扔垃圾,本应是市民的基本素质,但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却做不到。昨日,莲湖区市容园林局西大街环卫所环卫工王小霞作为志愿者,与记者一起在西安市鼓楼周边,纠正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乱扔垃圾 不理劝阻扬长去

  上午9时许,鼓楼南边的广场上,不少市民坐在长椅上休息,一名身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子正在吃早餐,距离她正面5米处,有一个垃圾箱。几分钟后,一辆私家车停靠在此后,该女子起身就走,但吃完早餐的塑料袋被随手扔在了长椅上。

  记者与王小霞上前劝阻时,该女子回头看了一眼,却没有返回捡起塑料袋,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直接坐上车扬长而去。最终,王小霞将塑料袋捡起,扔到了不远处的垃圾桶中。

  听到劝阻 市民捡起塑料瓶

  边打电话边喝水,一位身穿白上衣绿裙子的女市民将喝完的矿泉水瓶放在身边,几分钟后,塑料瓶被风吹到了地上,虽然不是有意为之,但她看到地上的塑料瓶,却没有捡起。

  “同志,乱扔垃圾不文明,您能不能把瓶子捡起来?”王小霞说,听到这句话,该女士并没有表现出不悦,起身捡起了地上的瓶子,扔到了王小霞的簸箕中,这位市民说,是风把水瓶吹掉了,而自己在打电话,不方便捡。

   扔烟头者说 我不扔你扫啥

  一位男士将烟头扔在了地上,听到劝阻,对方说出了一句话,“我不扔你扫啥?”随后记者上前表明身份,该男子随即愤愤离去。

  王小霞表示,原先在从事环卫工作时,也曾主动劝阻人们不要乱扔垃圾,但多次听到这种回答。对此,她曾一度放弃了劝阻别人的念头,但通过这次与记者一起纠正别人乱扔垃圾,让她明白了劝阻别人不乱扔垃圾的重要性,她希望部分人“不扔垃圾环卫工就要失业”的观念能转变。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乱扔瓜果皮核、包装物、纸屑、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并可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如果您愿意加入志愿者的行列,共同参与到纠正不文明行为的行列中来,一起为维护西安“文明城市”形象出一份力,欢迎通过以下方式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