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明乾置业有限公司明丰国际中心项目环评信息(一次公告)

16.12.2014  1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明丰国际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示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明丰国际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火车北客站;

项目概要: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6万平方米,地上(商业、住宅及配套建筑)建筑面积约23.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投资16.3亿元人民币,配套建设项目内道路、停车泊位、变配电、消防、给排水、绿化、垃圾收集等相关附属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明乾置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路与凤城二路十字天地时代广场A座23层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1871077806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测绘大厦C座506室

电话:029-88666378

传真:029-88666378

联系人:史荣力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以书面形式投递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直接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电子邮件或致电;

(3)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