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德胜实业有限公司南飞鸿广场A区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09.12.2014  19: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陕西德胜实业有限公司南飞鸿广场A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南飞鸿广场A区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南三环以南,朱雀南路以东,项目总占地面积2.14公顷,总建筑面积11709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558m2,其中:办公建筑面积88890  m2,商业建筑面积11668  m2  ,地下总建筑面积16535m2,总停车位563,其:地面停车位190个,地下停车位373个,总投资约3.5亿元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等。

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污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施工期36个月。施工期主要是环境空气和环境噪声影响,营运期主要是底下车库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影响。

1、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施工期机械噪声由于噪声级较高,对空旷地带声传播距离较远,尤其以冲击式打桩机影响范围最大,昼间至150m外噪声值才能达标,当采用钻孔式灌注桩机或静压式打桩机时,噪声则明显降低,昼间15m外即可达标;其它影响较大的噪声源推土机、电锯、切割机等昼间最大影响范围在56m内,夜间在281m内。本项目东侧为交通管理集团家属院,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项目配套建设的给排水泵房、排烟风机等设备,水泵、排烟风机等分别在地下设备用房。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对项目区及周边敏感点昼间噪声较原来增加很小,可见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在项目建成后,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满足昼间60dB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夜间超过50dB。根据交通噪声的预测结果,交通噪声对项目厂界的影响不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2、空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施工建设期间,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排放废气、各种物料运输车辆排放汽车尾气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车辆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NOx及碳氢化合物等,间断运行,工程在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下,可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对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地下车库废气,地下车库的产生的汽车尾气必需设置排气口,排气口个数应同时满足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及防火排烟的要求。且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并对排气口作适当的美化处理。

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废水主要由少量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组成。其中,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有COD、SS等,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小,经过处理后回用,对外界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主要污水为办公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渣土、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和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其中:建筑垃圾和装潢垃圾产生量约为3513t,采取有计划的堆放,分类处置、综合回收利用后,按当地环保及城建部门要求送西安市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00kg/d,分类收集后按西安市环卫部门要求运往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项目建成后,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居民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陕西德胜实业有限公司南飞鸿广场A区项目,在采取项目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从环评技术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查阅,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联系电话:029-89131023,联系人:田女士。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居民区、单位,当地政府、土地规划及环保管理部门等。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