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 助推乡村振兴

17.10.2019  14:15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项源于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的制度安排,主要目的是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当前,云南省处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阶段,乡村振兴任务艰巨繁重。云南省自2002年启动科技特派员工作以来,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模式,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发展完善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精准扶贫,有力地带动云南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持续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一、结合云南优势,以接地气、好落地为目标推进特派员队伍落地
  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派出单位优势条件,结合服务地优势特色资源开发,宣传、推广、普及、培训先进适用农业技术、装备、信息与经营管理模式等,开展应用示范带动,通过深入农业企业、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开展创业和服务,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云南省鼓励科技特派员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带管理到贫困县、乡、村,开展相关新技术、新成果应用示范,与农户、经济合作组织、种养基地等结对帮扶,实施科技精准扶贫。云南省鼓励科技特派员通过技术服务或入股等方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领办或共同创办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等机构。
  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分为创业型科技特派员、服务型科技特派员和带动型科技特派员三类,这三类科技特派员申报条件服务侧重有所不同,创业型科技特派员侧重于服务在乡村创办企业,实施产业振兴乡村;服务型科技特派员侧重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技术难题;带动型科技特派员侧重于服务及带动农户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
  二、发挥政策引领,强化精准服务,搭建梯度合理的特派员队伍
  (一)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政策制度。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11月,结合云南省实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28号),明确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围绕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科技需求,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进一步优化了科技特派制度。
  按照科技部工作部署,云南省科技厅积极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配合、各单位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的局面。目前,云南省系统地建立了省、州、县、乡(镇)四级科技特派员队伍,并建立完善了全省科技特派员数据库,大大提高了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模和层次。 
  为更好地发挥云南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战略定位作用,积极推进云南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科技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移,云南省科技厅从2014年开始持续开展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依据《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定和派出省国际科技特派员50名,并结合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对省国际科技特派员到南亚、东南亚、中亚和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开展技术合作研究、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双向转移,以及科技示范园区、科技培训基地等建设和创办(合办)科技型企业或技术经济合作组织等各类技术服务和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给予政策指导和经费支持。
  (二)注重梯度结构,强化精准服务。2002年至今,云南省形成了一批稳定服务于三农服务于脱贫攻坚一线的科技人才队伍。累计认定科技特派员11628人,其中,科研院所推荐认定特派员6745人,各州(市)推荐认定科技特派员4883人。2012年—2018年认定并发放证书的科技特派员7748人(其中三区人才4458人,其他3290人)。特派员平均年龄45.5岁,40岁至50岁占将近40%,本科以上学历占80%以上。服务型科技特派员累计7150人,其中,服务企业1642人,服务合作社及协会4042人,直接服务农户1466人;自主创业型科技特派员累计2047人,其中,创办协办公司419人,创办协办经济合作组织有1628人,累计发展会员47941人。从地域看,昆明、保山、曲靖、大理推荐认定人数较多,均在300人以上。
  通过创新服务模式,加强服务精准,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运行模式主要有“科技特派员+企业+农户”“科技特派员+合作社+农户”“科技特派员+企业+合作社+农户”“科技特派员+基地+农户”和“科技特派员+种养大户+农户”5种模式。
  云南省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有面向农户模式、项目任务模式、基地示范模式、公司法人模式、团队模式。“面向农户模式”优势在于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基地示范等方式,农民掌握种养殖技术能力见效快;“项目任务模式”优势在于将项目任务与科技特派员工作相结合,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基地示范模式”优势在于与运行较好的示范户或经营组织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以直观的方式向农民展示新品种、新技术带来的效益,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范围广;“公司法人模式”优势在于法人领办企业,整合单位的资源和员工的力量,服务于农业农民和农村,形成利益共同体;“团队模式”以科研院所人才优势,选派科技特派员到当地进行培训和培养,集中了技术、知识、市场信息等,有利于解决农民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题。
  运行模式与服务模式的融合,使得科技成果在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实践中得以有效地转化,推进了农村科技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有力地促进了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
  科技特派员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把各种科技要素、信息要素以及各种资源要素引进大生产体系中的创业者,在不同的农时季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累积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农民165.61万人次,培训内容包括种植业、养殖业、经济林果栽培技术以及病虫害防治等。
  三、云南科技特派员的“云南经验
  (一)聚焦主题,开拓思路,创新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工作,围绕“实施一个项目、推广一项技术、带动一批农户、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在企业和周边农户开展技术服务,解决农户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并以多种服务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了包括创办领办园区模式、有偿技术服务模式、资金入股模式、返租倒包模式等在内的多种服务模式,开拓了“上连市场、下连农户、中间连着科技”的农业科技产业化路子,有效拓宽了农业新技术的推广空间,加快了新技术的成果转化。
  (二)按照需求导向,强化典型引领。首先以自愿报名、单位推荐、供需双向的形式,遴选一批技术过硬、有实践经验、想干事、有能力干事的科技特派员;每年“精选一批、调整一批”,不断强化队伍素质;通过基地示范带动、技术培训推动、利益捆绑联动、招才引智促动,使特派员真正成为农村科技播种人,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提高科技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科技服务成效。
  为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整体功能,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工作中重视培育典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动,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有效开展。其中,着重抓好四个层次的示范典型培育工作:一是科技特派员驻点村或基地科技服务工作的典型;二是科技特派员个人典型;三是示范农户典型;四是行业服务组工作典型。
  下一步,一是云南省将增加投入,增强吸引力,积极对接省财政部门,力争把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经费,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和创新创业,尤其是针对贫困地区要加大支持力度。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项目、科技特派员的日常动态管理、工作保障等,包括用于科技特派员创业所需平台建设、创业培训体系及基地建设等。探索拓展融资渠道,建立科技特派员创业担保基金、搭建创业金融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特派员创业投融资渠道。二是加强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科技特派员在选拔任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局面。在科技特派员下派到农村开展工作时,需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管理,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难题。由于依托部门和牵头单位较多,要进行统筹协调就有一定难度,不利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这就需要建立部门协调和共同推动的协作机制,为科技特派员协调好与原工作、原单位之间的矛盾,为科技特派员在基层服务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此外,多部门联动,可加强管理,对表现优秀的,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表彰奖励,对达不到既定要求的,取消其科技特派员资格。
  科技扶贫与特派员工作紧密结合。科技特派员的一个重要作用是扶智,为贫困户带来农业现代技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通过以科技特派员工作为抓手,探索“科特派+扶贫”“ 科特派+企业(合作社)+扶贫”等扶贫运行模式,为贫困村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建立科技示范基地,为贫困村脱贫助力。

 

 

习近平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
转载自新华网     原文链接: http://www.科技厅
科技特派员:把科技成果‘种’在三秦大地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指出,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年来,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队伍不断壮大,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使广大农民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10月21日《陕西日报》科技专版刊发:“科技特派员:把科技成果‘种’在三秦大地”报道文章,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