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面积多出十平米 如此误差谁来买单

27.03.2015  02:00

新房交付、拿钥匙本来是件高兴事,但对于西安市北二环 新福兴·面孔公社小区业主王元(化名)、西安市未央路盛龙广场小区业主张晋(化名)来说,却是一件头疼事。购买期房,难免会有面积误差,但是面积明明超过 了3%以内的误差比例,达到了6㎡、10㎡,该谁来承担呢?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去找开发商却发现,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多出的这些面积竟然要他们自己 来买单。

对于购房合同中的面积条款,购房者怎样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案例一:

合同约定多退少补 多了6㎡业主来买单

2012年8月,王元在西安市北二环与朱宏路十字向南的面孔公社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当时签订的内部认购协议中写明建筑面积为99.31㎡。“2014年底开发商 通知交房,但是面积却变成了105.04㎡,大了将近6个平方,还说要补差价。”王元说,很多业主坚持只补3㎡的钱,但是开发商不答应,所以到现在不少业 主都还未收房。

根据国家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如果面积大了,3%以内就按实际多出的面积来补;如果大了3%以上,只用补3%就行,”王元表示,不少业主认为,按照国家的规定,大于3%的部分,是开发商应该承担的,换句话说只能“白给业主”。

3月22日,华商报记者看到这份《新福兴·面孔公社内部认购协议书》中认购单价显示5303元/㎡,房屋建筑面积一栏写着“99.31平方米”,但括号内备 注有“此面积为暂定面积,最终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实测面积为准”。此外协议条款第一条规定:房屋面积最终以房产管理部门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按照本协议书 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律师解答:

到 底这6平方米该谁承担呢?“按照这份协议,业主确实应该向开发商补足差价。陕西 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姬英凡律师表示,因为协议中已经规定得很清楚,“多退少 补”,那么多出的面积就该由业主负担。换句话说,该业主应该补交(105.04-99.31㎡)*5303元=30386.19元。

案例二:

开发商没按程序交房 多出的10㎡依合同约定来补

3月21日下午,盛龙广场小区业主张晋向华商报记者出示了内部认购协议书,该协议书签于2013年初,建筑面积显示为71.37㎡,且表明此面积为预估面积,最终面积以有关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对应房款多退少补。

张 晋介绍,2014年5月,开发商通知交房,但只交了钥匙和一份《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交纳了装修押金,除此之外,开发商并未出示任何房屋验收相关材 料。2014年10月底,开发商通知业主,可以办理网签,此时不少业主已经装修完成,但是到了售楼部网签处后才发现面积大了10㎡。

华商报记者查阅西安市房屋管理服务网网签备案信息发现,该房号的建筑面积确实为81.23㎡,比之前大了9.86㎡。

开发商从来都没说过面积增大了,我们花了10多万装修完了,现在说要补十平方米,这下来要六七万块钱,谁能接受。”张晋表示,业主最疑惑的就是,开发商未按法律规定程序交房,现在产生了纠纷该如何解决。

3月2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盛龙广场售楼部网签处了解到,该幢房子交房时,预售证还未办理成功,因此关于建筑面积等事项都没有确定的数据,也就无法通知业 主面积变动。对于有些业主暂时交纳这部分房款有困难的,开发商已经提出“垫资”的办法,在房产证拿到手之前,开发商愿意无息借出这部分房款给业主。预计两 年后房产证下来,业主再还给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