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支队:从事非法营运一律上限处罚

16.12.2014  11:43

近期交警支队将在各大商圈、重要路口、客运站等处设置执法点,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两轮、三轮车,并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近日我市将集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

昨天下午3点,记者随市交警支队秩序处民警来到位于白家口附近的停车场。这里停放着莲湖大队辖区近期查扣的两轮、三轮车。这些非机动车,大多数都存在无牌照、无手续、非法运营的情况,而电动三轮车普遍都加装了车厢和车篷,记者在现场看到,停车场工作人员正对其进行强行拆除。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枣园东路的城西客运站,交警莲湖大队民警正在这里对两轮、三轮车进行查扣。这里是客运场站,公交密集,又是地铁一号线汉城路站点,来往于这里的人流非常大,摩的载客、扎堆等候现象十分猖獗。看到有民警执法,很多扎堆两轮、三轮车一哄而散,民警拦下了一辆经过非法改装的三轮车。根据相关交通法规,电动三轮车是禁止上路的,而非法加装车厢和顶棚应处200-2000元罚款。据市交警支队莲湖大队副大队长王波介绍,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莲湖大队每天查扣的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有五六十例之多。

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胡伟涛表示,近期交警支队将在全市开展非机动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在一环主城区、二环主次干道及各大商圈、重要路口,以及客运站、地铁口、公交站设置执法点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两轮、三轮车进行查处,查处的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根据修订后的《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其中加大了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非法营运将罚款500元,严重者还可处以行政拘留。

民警提示广大市民,两轮、三轮车是一种极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出现伤亡。西安近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故,多半都与非机动车有关,非机动车无牌无证、超载、酒后驾驶、随意变道、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都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也给道路增添不少拥堵。 此外,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也成为城区交通秩序混乱、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