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3人两次参加听证会被疑"听证专业户"

14.01.2015  13:32

导读: 1月9日,西安市区出租车调价听证会29位市民参加,细心的网友发现,参加这次听证会的听证人员中,有3人曾参加过2011年地铁票价听证会,质疑“他们是不是‘听证专业户’?



3人两次参加听证会被疑“专业户” 为何每次都能选中他们

西安物价部门:听证会程序符合规定

1月9日,西安市物价局召开西安市区出租车调价听证会,来自多个行业共计29人参加听证会。29名听证代表中,28人支持调价,1人反对。

但细心的网友发现,参加这次听证会的听证人员中,有3人曾参加过2011年地铁票价听证会,“他们是不是‘听证专业户’?”

网友发帖

3人参加过两次听证会

网友“爱吃油泼面”翻出了2011年地铁票价听证会上的参会人员名单,他说:“这次听证会和2011年地铁票价听证会消费者代表中有三人是一样的。请问,代表是怎么选出来的?过程也应公示一下吧?他们真能代表我们吗?否则很容易令人质疑有‘听证专业户’呀!”

记者发现,弓安赢、胡东海、陶英三个名字不仅出现在2011年地铁票价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名单中,也出现在2015年出租车调价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名单中。

三人回应

参加听证是消协推荐的

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三名代表都承认,他们不仅参加了1月9日的西安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也曾于2011年参加了地铁票价听证会。

弓安赢说,他两次参加听证会都是消协推荐的,并不是大家说的“听证会专业户”,“我是名个体户,也是一名消费者,所以并无不妥,消协给我打电话问我是否愿意参加听证会,我说愿意,然后就填写了资料,然后审批通过,就去参加了。”

胡东海说,他两次都是消协推荐的,“国家有规定不能参加两次吗?”

陶英是一企业的负责人,她这次是被莲湖区消协推荐的,“我也会乘坐出租车,也会乘坐地铁,符合听证代表的条件,为什么不能两次都参加呢?”

对此,市民王先生说,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在选择这些参加人时依照的是什么条件和标准,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昨日下午,西安市消协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收到物价局的公函后,向各区消协进行了转发,这三人是区消协推荐的,市消协只是将区县推荐的名单报给物价局。

昨晚11时许,记者查询了陕西省物价局制定的《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该细则中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中的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组织推荐。

至于“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组织”如何推荐?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

物价部门

听证会程序符合规定

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称,这次听证会的参会人员是严格按照程序由四个部门推荐出来的,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并没有禁止一个参会人员参加两次听证会,所以这次听证会的程序符合规定。听证会只是一个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会议,听证代表的观点会作为政府部门决策的参考,并不是决策性的会议。

市民质疑

为啥没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

记者了解到,这次听证会设29名听证会参加人的同时,设旁听席10位。这次听证会的前期工作中,物价局仅仅通过媒体征集了10位旁听席人员。

市民张女士说,细则中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中的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或消费者组织、其他组织推荐的方式。物价局此前公示称,本次听证会设29名听证会参加人,全部都是由各个组织或单位推荐产生,并没有采取消费者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很明显,没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并不符合细则规定”。

有市民质疑说,如果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组织没有详细解释他们是如何推荐消费者代表的话,三人两次参加听证会,还是难免让人怀疑他们是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