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末我省常住人口3775.12万

07.05.2015  09:38
 

   ●常住人口总量居全国第17位  ●四年间净增加人口42.38万 

  ●少年儿童四年减少约17万人  ●每8个劳动力负担1个老年人 

  近日,省统计局发布了2014年陕西人口发展报告,报告显示,到2014年末,我省常住人口3775.12万人,比2013年增加11.42万人,占全国常住人口总量的2.76%,居全国第17位,人口总量保持低速增长,呈现“人口增长稳定放缓、老龄化少子化程度加大、城镇化稳步提升、人口流动更加活跃”四大特点。 

   自然增长率基本稳定在3.8‰左右 

  报告显示,我省人口总量持续低速增加,2014年末人口总量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四年间净增加人口42.38万人,年均增加10.6万人,比2000—2010年十年间年均9.1万人的增长水平多了1.5万人,人口总量的增加总体上呈现低速增加态势。同时,自然增长率保持平稳,基本稳定在3.8‰左右。201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87‰,比去年提高0.01个千分点。出生率为10.13‰,提高0.12个千分点,死亡率为6.26‰,提高0.1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递减,从1990年的16.96‰下降到2000年的7.13‰,之后各年保持在4‰左右,2010年后降低到3.8‰左右。 

   少子化老龄化加快  每8个劳动力负担1个老年人 

  2014年全省0-14岁人口为532.29万人,较2013年减少5.92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4年间减少16.6万人。少年儿童占常住人口比重为14.1%,较2013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较2010年下降了0.61个百分点。出生人口由上世纪九十年代年均58万人,降低至2000年来的年均38万人左右。 

  同时,全省60岁以上人口584.28万人,较2013年增加了32.89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4年间增加了104.62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为15.48%,较2013年提高了0.83个百分点,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了2.63个百分点。增加的老年人口中,65岁以上占一半多。 

  从老年人口抚养比(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15-64岁人口比重)来看,2014年全省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3.13%,较2013年提高0.77个百分点,较2010年提高2.02个百分点。换言之,全省常住人口中,每8个劳动力人口(15-64岁人口)负担1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 

   劳动年龄人口较上年减少11.26万人  人口红利开始消退 

  2014年,全省劳动年龄人口(16-59岁人口)为2622.66万人,较2013年减少11.26万人,较2012年减少69.1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69.47%,比2013年下降了0.51个百分点,比2012年下降了2.25个百分点。2000年以来,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与占比持续增加,到2012年达到峰值(劳动年龄人口2691.77万人,占比71.72%),之后逐年递减。从社会总抚养比(人口总体中0-14岁与65岁及以上人口占15-64岁人口的比重)来看,社会抚养负担自2012年来逐年加重,2014年为31.7%,较2013年提高0.59个百分点,较2010年提高了1.42个百分点。通常认为,社会总抚养比小于或等于50%称为人口机会窗口期,也可称为人口红利期。陕西人口红利开始消退。(记者:汪曼莉)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