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陕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837元 居全国第22位

24.01.2015  13:21

    同比名义增长10.2%居全国第22位

    2014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结果,2014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37元(人均月1320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2位;同比名义增长10.2%,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5%,比全国实际增长高0.5个百分点。

    三大项净收入均保持增长态势

    从我省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看,去年各项收入均有所提高,其中,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55.9%的工资性收入8849元,同比增长8.1%;同时,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均保持增长态势。

    按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830元(人均月319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169元(人均月681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3584元(人均月1132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2333元(人均月1861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0258元(人均月3355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3446元(人均月1120.5元),同比名义增长1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66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66元(人均月2030.5元),同比名义增长9%,与全国平均水平一致;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国的84.5%。可支配收入水平比前一位的海南低121元,比后一位的江西高57元。

    显而易见,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5年快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比为3.1:1,较上年缩小0.1,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取得成效。

     去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204元

    老陕的“钱袋子”越来越鼓,花费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调查数据显示,居民生活消费增长与收入基本同步,2014年,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204元,同比增长8.8%;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77%。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252元,同比增长11.8%。从消费支出八大类构成看,食品烟酒支出增幅最大,为19.2%;居住支出增长13.6%,医疗保健支出增长10%。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546元,同比增长7%。(记者 张维)

    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