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借东风行好船——洛南县人大常委会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计划预算监督工作纪实

25.03.2015  10:01

      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不断深入,人大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如何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实现新作为,也是人大工作面临的新课题。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给各级开展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如何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洛南县人大常委会快速行动,狠抓落实,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审时度势,闻风而动。 2013年10月份,省人大研究室主任周耀生一行到洛南县就县镇人大工作进行调研时提到,在2014年下半年将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得到这一消息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非常重视,及早研究部署,成立了4个调研组,确定了12个调研课题,明确了各组的调研范围和调研任务,由4名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分别深入镇村组和各级人大代表之中,就县镇人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代表如何履职、代表活动经费确定、新形势下如何搞好人大工作等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半个多月时间的深入调研,进一步弄清了县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掌握了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为推进人大工作上台阶和筹备县委人大工作会奠定了基础。在省委、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时,该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汇报县委,组织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法检两院中层以上负责人、人大机关干部500多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让全社会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保持一致。
      扬帆起航,借风而行。 在充分调研和准备的基础上,以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参与组织下,2015年1月30日召开了洛南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会上就落实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如何推进县镇人大工作上台阶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中共洛南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决定》从7个方面分21条,系统全面地对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决定》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规定县镇党委每届至少要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及镇人大的工作汇报,积极解决人大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增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在现有机构的基础上,增设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宣传调研室,调整设置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增加县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编制,提高专职组成人员比例,适当增加懂法律、经济、审计、环保方面的人员比例;充实人代委、预工委、内司委领导和工作力量;镇人大设立主席团办公室,配备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联络工作;重视和改善人大工作条件;合理提高县、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职务补贴和不脱产代表的误工补贴,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县委把各镇各部门落实各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人大每年对“一府两院”评议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会议,就如何落实各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制定了落实方案,确定了专抓人员,把任务分解到各镇、各部门和具体人员,列出时间表,制定了检查考核办法,确保有效落实。
      上下联动,狠抓落实。 为了落实省委人大工作精神,县镇两级都先后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并从八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完善制度抓落实,对原有的履职承诺评议办法、专题询问办法、审议意见落实办理票决办法、重大事项决定办法等12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新制定了代表小组活动办法、镇人大工作守则、财政预算监督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二是强化宪法意识抓落实。从2015年元月召开的第一次县人大常委会开始,对人大任命干部实行了向宪法宣誓制度;三是提升素质抓落实。在本届已经培训3次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新精神,从3月份开始,分区域对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干部、“一府两院”负责人,就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提高履职能力、加强计划预算监督等内容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构建上下联动机制;四是现场练兵抓落实。拟定题目,现场组织代表学习议案、建议的题写方法,提高议案、建议题写的针对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五是阳光操作抓落实。建立了县级人大网站,实行了信息公开、公示制,将人大监督、新闻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提高监督的透明度;六是实施常态化抓落实。定期召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通报会,让代表实时了解“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动态;七是提高待遇抓落实。按照决定要求,及时提高了代表职务津贴、误工补贴和活动经费,确保代表履职经费保障;八是搭建平台抓落实。制定出方案,合理有序安排人大代表列席县镇人大会议,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进行各种视察、检查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
      强化监督,促进发展。 在对计划和财政预算监督中,洛南县人大常委会狠抓五种制度落实,提升监督实效。一是实行提前介入制,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在发改委和财政部门编制计划和预算草案时就提前介入,及时了解编制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编制的重点和工作进展情况,在县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召开前就及早调研、视察、进行初审,为会议审议批准,促进计划、预算顺利实施做好充分的准备。二是实行严格初审制,确保草案的合理性。由财经委员会组织代表和经济、财政专业人士对草案稿进行初审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让发改委和财政部门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实行不初审,不提交,不上会制度,确保计划、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三是实行依法依规制,克服监督的随意性。依据法定的监督内容和形式及《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在每年的7月份,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年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视察,9月份对部分需要替换的重点项目进行审查,后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严格按照提请、调研、视察、审查、报告、审议、批准的程序进行运作,对不按法定程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不予受理。四是实行突出重点制,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在计划监督中,把事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热点项目、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办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在视察时,除听取发改委部门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外,还要听取统计部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报告,听取一些主要经济部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在预算监督中,把专项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效益、支出结构优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三公经费”公开作为监督重点,在视察时,除听取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外,还要听取审计部门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充分利用审计力量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建立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定期向人大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监督。五是实行跟踪问效制,确保发展的连续性。计划、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与发展一样也是持续不断的,具有连续性,许多项目、资金也是跨年度的,因而,在监督中,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做到了跟进监督不缺位,给力监督有作为,特别是对跨年度项目,计划落空已经替换的项目,更是抓住不放,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促进其整改。对审议意见,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以书面形式送达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做出汇报,人大财工委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在适当的时间内进行跟踪检查,通过跟进监督,推进计划、预算编制向科学、合理和精准转变,执行向依法、公开和公平转变,努力提高计划、预算的执行力,确保计划、预算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促进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樊长驰  于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