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人大常委会奏响法律监督强音

23.07.2015  11:34
      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神圣职责,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眉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法律监督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制度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加大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力度,有力推动了全县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 健全保障机制  夯实法律监督基础       眉县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加强队伍建设,注重服务支持,完善推进举措,为开展法律监督创造了条件。强化法治工作保障。坚持从自身建设抓起,积极充实人员力量,在全县范围内选调了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律专业人员到县人大法制委工作,从司法机关聘请3名兼职委员,加强了人大法律监督力量。加大对“一府两院”法治工作保障力度,县财政每年列支全县普法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设立县法院执行基金30万元,督促县政府健全法治审理室,充实法制室工作力量,指导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成立法制科,促进了全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搭建人大、政府工作协调联系平台,定期召开人大、政府工作会议,组织学习《预算法》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通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反馈社会各方面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政府部门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制定出台《人大与公检法司机关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联席会,听取公、检、法、司机关工作情况的汇报,沟通交流司法制度实施、相互配合开展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形成了司法工作合力。坚持实行《公、检、法机关报告工作制度》,规定公、检、法机关按季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罚裁定、诉讼监督、积案执行等重要业务工作,做到掌握动态即时指导,初步实现了法律监督规范化、常态化。 突出工作重点   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常委会始终以议题载体,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重点,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加强普法工作监督,督促有关方面常抓不懈,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2012年初面对全县“六五”普法启动慢、声势不大的情况,与县委、政府共同召开“六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全面部署安排 “六五”普法工作,明确重点目标任务,将“六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随后常委会、主任会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跟踪审议。2013年针对普法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学用结合效果不够明显、镇村普法工作比较薄弱等问题,常委会又专题听取了全县“六五”普法推进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操作性强的审议意见,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执法检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城乡规划法》、《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严肃指出存在的违法行为,督促解决执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坚持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司法监督重点。近年来群众对“执行难”问题反映强烈,常委会对县法院案件执行工作进行视察调查,发现基层网络体系不健全、执行力量不足、积案数量大等问题,提出了“健全执行工作格局,坚持执审并重、宽严相济推进,实现积案零增长目标”等审议意见。县法院在全系统开展了“抓积案、树新风”专项活动,引入执行工作竞争机制,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使40多件久拖不决的难案得到有效执行,树立了人民法院新形象。 拓宽监督渠道  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信访工作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县人大常委会突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监督,对社会关注度高、久拖不决的信访难案,常委会领导亲自督办,深入部门、镇村了解情况,组织有关方面研究办法措施,下功夫解决具体问题,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难事。关于蔡家崖村王某多年反映钮某冒名骗取宅基地的信访问题,常委会一名副主任接访后,先后3次听取信访诉求,多次召开信访局、国土局、金渠镇等部门协调会,最终有关方面依法没收钮某非法占用的宅基地,考虑王某家庭实际为其发放困难救助金8000元,做到了解决信访诉求和保证法律正确实施有机融合。2014年,汤峪镇上王村59户村民反映被征地后生活保障、营头镇李某等17名退伍军人要求享受“两参”政策等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障了的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代表作用强化法律监督,切实保障代表的监督权,积极推荐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换届以来任命的40名人民陪审员,利用自身优势和才能专长,参与案件陪审80余次,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作用。全面推行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对社会影响面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近年来人大代表先后旁听和评议庭审活动20余次,加强了司法工作监督,促进了司法机关秉公办案、严格执法。         (李保平  赵济生  冯秋娥    任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