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闭幕

28.07.2017  10:03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闭幕

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7月27日下午在西安闭幕。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引良、安东、刘小燕、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李金柱和秘书长韩水岐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会议认为,两个条例将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石峁遗址保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两个条例将分别自2017年9月1日和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批准2016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西安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认为,此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将在规范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特种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条例将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任命胡明朗为省公安厅厅长、贾宇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颁发任命书,并组织两人分别向宪法宣誓。

会议要求,新任命同志要忠于宪法,遵守法律,牢固树立“由人大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理念,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清正廉洁,在新的岗位上勤奋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杜航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等列席会议,部分高校在校大学生旁听了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