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

26.03.2020  07:40

3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西安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榆林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

胡和平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防止疫情输入北京,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复产,落实好分级分类错时错峰开学要求,全力做好“六稳”工作,扎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夺取疫情防控和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双胜利。要针对疫情暴露出的短板不足,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应急物资保障等制度体系,增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胡和平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落实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让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要扎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公益导向、提升办案质效、强化协同配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公益诉讼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加强延安革命旧址保护,加快推进种业发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姜锋、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出席会议。

副省长赵刚,省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记者:秦骥 刘枫 见习记者:陈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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