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创新工作纪实

19.02.2016  12:55

     2015年,洋县人大常委会承载着全县人民的期望和重托,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制度、新举措,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使人大充满了生机与活力,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推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对“官员”进行履职“考试

      “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如何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进行监督,一直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该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洋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一府两院”国家工作人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述职办法》,并先后对1名副县长、11名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2名法院副院长、2名检察院副检察长本届以来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评议。为了给述职人员“画准像”,在每次述职前,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工作组深入到述职人员所在单位,采取召开述职动员会、个人汇报工作、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询意见、查阅资料、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了增强监督实效,述职人员在县人大常委会上述职结束后,参会人员分组审议,并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格次对述职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述职人员会后还要围绕审议和自己提出的问题扎实整改,两个月后再把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建“阵地”激发代表“能量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的工作水平。该县人大常委会为保证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能够更好地开展活动,根据平川、丘陵、山区代表居住情况,按照“便于联系、方便活动”的原则,在全县建成镇(办)“人大代表之家”18个,代表小组活动室82个,村社区代表工作室224个,并实行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参加活动发放误工补贴和交通费制度。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利用活动阵地认真学习《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政策法规,围绕“怎样当好人大代表”、“如何履行代表职责”进行集中培训,认真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通过召开代表与选民座谈会、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等广泛收集选民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了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提高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了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

立“规矩”筑牢工作“根基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该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洋县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并对先后任命的67名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向宪法进行了宣誓。为了规范人大工作,夯实工作基础,该县人大常委会还先后制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质询办法》、《专题询问办法》、《临案听审办法》、《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关于县人民政府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监督办法》等规定办法,修订完善了学习、工作、干部作风、管理、代表意见建议督办、代表工作等规章制度,规范了监督行为,增强了监督实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侯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