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

07.05.2015  12:54
      2015年4月29日上午,市局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邀请西北政法大学王德星教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进行解读。市局班子成员,市局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内勤在市局913会议室现场听取了讲座。各分县局班子成员、各科所队及直属挂靠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收看了讲座。李有副局长主持了讲座。
      王德星教授运用广博的法学理论和丰富的授课经验,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进行了解读,重点讲解了八个方面的内容:立法宗旨及功能的重新定位;保障诉权、实现监督;扩大诉讼受案范围;提高管辖级别、可以跨区域管辖案件;确立原、被告认定标准;完善证据制度;案件起诉和受理体现权利保障原则;案件审理、裁判、执行。
      讲座结束后,市局党委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会后大家要继续研讨、体会授课内容,全面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二是要认真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新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新法进一步拓宽了“民告官”的法律渠道,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完善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机制,加大了不配合法院庭审和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责任,强化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民告官”将成为新常态,这给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新的要求。三是要紧紧围绕市局今年“深化改革加快建设法治工商”这一主题,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领导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不断提高全市工商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