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在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奋发有为

28.11.2014  11:50
        通过学习,一是坚定了“三个自信”;二是明确了工作方向,澄清了模糊认识;三是看到了推进司法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学习的目的在于实践。一是立足法院工作职能,全面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二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将法律与道德、乡规民约结合起来,基层自治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司法引导作用。三是积极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妥善处理推进司法改革与抓好当前审判工作的关系;妥善处理推进司法改革与稳定法院队伍的关系。

        这里,简要谈谈我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点粗浅认识,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培育全民法律信仰、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做起。

        我们面临的社会状况是法律信仰缺失、司法没有权威性。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不能依法办事的情况较为普遍。特别是缺乏法律信仰,缺乏对司法应有的尊重。二是裁判权威不高,规避执行基本成为常态。三是“信访不信法”现象较为严重。四是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司法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一是公民法律信仰不足。二是社会对司法工作规律的认识不到位。三是舆论导向发生错位,使我国司法整体形象和权威受到短期内难以弥补的损害。四是司法职业保障机制不健全。

        培育全民法律信仰和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是核心。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司法审查是要害。全民守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基础。涉诉信访改革是出路。还有一点,要重视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

        培育全民法律信仰,维护司法权威。当前,建议:一是在全党、全国部署开展“崇尚宪法法律、尊重司法裁判”活动。二是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反暴力抗法、反无理缠访、反规避执行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在法律层面上规范媒体报道和评论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