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情法交融点燃希望之火

29.12.2014  11:25
        近年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以关爱失足少年、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寓教于审,用真情驱散一个个迷途孩子心中的乌云,使他们感受司法的尊严和温暖……

        励志教育挽救失足少年

        “尊敬的法官阿姨,我现在和同学们一起上课、一起生活,过得好开心!

        近日,失足少年杨某给渭南中院少年法庭法官们写信,表达感谢之情。

        杨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其跟随姑姑生活多年。父亲回来后,父子沟通时经常发生争吵,以至于孩子负气出走,四处游荡时误入歧途。

        面对失足的孩子,强烈的责任感使法官们迅速与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妇联、学校沟通。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法官依法适用缓刑。

        与此同时,该院法官特意邀请渭南市妇联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科、学校、检察院、家长,  “四位一体”对杨某进行“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主题激励教育。

        在多方帮助下,杨某重新站立起来。如今,他重返校园,每个月都会向他可亲可敬的“法官阿姨”“法官妈妈”汇报自己的成长信息。

        温暖关怀让自闭孩童重获笑容

        提起法官,一些人的认知大多停留在刚毅、冷峻上。然而,渭南中院少年庭法官们却展现出了洞察入微的细腻和大爱无疆的温暖。

        “我们的称谓不只是法官,还应该是‘大姐’‘阿姨’或者‘法官妈妈’。”渭南中院少年庭庭长连玲说,“我们是法之大爱的传递者,我们要让孩子们因为我们的工作而获得一份自信、一份力量!

        在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中,  养父母要求解除与年仅8岁的阳阳的收养关系。案情不复杂,可对阳阳来说,只知道亲爱的爸爸妈妈不要他了。

        阳阳出生后,其父母就将他送给了大伯家。2012年,双方家庭因老父亲去世安葬而引发矛盾,可怜的阳阳便成了一对兄弟吵斗的牺牲品,哥嫂撕破脸皮要向弟弟退回当年抱养的孩子。

        该案最终调解结案,阳阳也回到了生母的怀抱,  然而他却变得孤僻烦躁,心理自闭。

        了解到事情的症结所在,法官一致认为,该案不能一纸判决结束了兄弟两家的亲情,更不能判掉孩子一生的幸福。于是法官利用“六一”儿童节和暑假,为阳阳带去了衣物、小食品、台灯、课外书等物品。在孩子要转入延安市黄陵县上学时,法官又通过当地相关部门为孩子联系落实了学校,定期了解孩子的身心状况,尽可能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多温暖、更多保护的成长环境。细心的关怀和呵护,让阳阳慢慢好转,学习成绩有了提高,与同学的交流也多了起来。

        回访帮教呵护青少年成长

        渭南中院少年庭对所有判处非监禁刑和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犯完善档案资料,并定期进行回访帮教。

        为了使法制观念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渭南中院先后在前进路中学、渭南技师学院、渭南工业学校等学校设立法制教育基地,安排法官担任多所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讲课、公开开庭活动,以案说法,有效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与此同时,设立爱心培育基地,定期组织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开展公益活动,与救助站的未成年人互动交流,使他们减少愧疚,找回自信,启迪心智,感恩社会。

        一位失足少年的家长表达了心声:“当初我们做家长的都认为自己的孩子没救了,没想到还能上学,还能工作,还能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