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全面推行人民调解“12345”工作模式
近年来,商洛市人民调解工作在该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民调解358模式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化解矛盾纠纷为落脚点,全面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突破发展,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商洛”中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基础性作用。
11月25日至11月26日,在商洛市镇安县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崇和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会议在总结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行人民调解“12345”工作模式:
“一”个格局:在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多元化使单一的人民调解已不能适应现阶段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通过多方协调和实践,全市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条网络:镇村综合改革后,及时调整充实各类调解组织,全市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网络。“纵向到底”就是健全完善县、镇办、村居三级调委会1360个。“横向到边”就是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在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涉及医疗纠纷、物业管理、劳动争议、拆迁安置、食品安全、景区等13类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80个,做到了调解组织的全覆盖。
“三”调联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把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体制性创新的根本途径,通过强化机制运行、健全工作网络、搭建工作平台、落实工作保障,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目前,商洛市已成功施行两所联调、诉调对接、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联调机制。
“四”化目标:组织网络化。健全完善县、镇办、村居三级调委会,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形成上下联动、纵横结合的调解组织网络。阵地标准化。按照司法部要求的调委会建设标准,切实做到“五有”“六落实”“六统一”。人员专业化。通过选任和聘用的方式为调委会配备专职和兼职调解员。对全县的调解员进行了全面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培训。工作规范化。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纠纷排查、登记、考评、文书档案、回访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五”项制度:研判预警制度。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或敏感时期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进行研究预测,及时组织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情况,事前预防,最大限度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动态监管制度。通过司法行政信息平台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将收集到的信息反馈到各镇办、各部门,实行动态监管,限时办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上访或可能激化为民转刑案件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解。经费保障制度。全市的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同时出台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以奖代补实施细则》,落实了调解案件的补贴标准和奖励标准,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追究制度。凡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认真,调处不及时,致使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杨新荣)
来源:商洛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