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个检查点防爆竹进“禁区” 50人非法存储燃放烟花被处理

24.01.2017  17:10

昨日,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发布消息,从“禁放令”执行至今,公安机关在禁放区内已经收缴烟花爆竹6800件,打击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人员50人。 

50名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者被处理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危爆科副科长梁双庆说,近期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都已将禁放通告张贴到社区、小区,也启用了网格化管理,并与综治办联合动员志愿者走上辖区的街道、走进小区进行宣传,公安系统内部印发了清查整治方案。同时组织警力全面开展巡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行为。截至目前,在禁放区共收缴非法烟花爆竹6800件,打击处理违法违规人员50人,其中警告10人,拘留30人,行政处罚10人。 

“禁区”外批准17个烟花爆竹销售点 

据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按照“禁令”规定,相关部门在绕城以外批准了17个烟花爆竹合法销售点,其中灞桥区10个、高新开发区5个、经济开发区2个。辖区内的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各自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突发事故处置预案,严格落实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虽然设置了这些合法销售点,为了我们的蓝天,还是希望大家不要燃放。”该负责人说,他们发布了“不放鞭炮保卫蓝天”的行动倡议,呼吁市民们都能响应。 

53个检查点严防爆竹流入“禁区” 

针对市民们提出怎样防止周边区县烟花爆竹进入西安市内的问题,梁双庆说,从外围来说,各级公安机关在绕城高速路口、主要路段设立53个治安检查站点,对可疑厢式货车逐个进行检查,防止外围烟花爆竹流入“禁区”以内。经营烟花爆竹的商家只能在绕城以外运输,且必须要到公安机关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许可证并悬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有证未携带、没有悬挂标识的,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未获许可证,并进行运输行为者,除没收物品外,还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携带烟花爆竹乘公交最高罚2000元 

绕城以外允许燃放的区域,群众在购买烟花爆竹后,也不能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如打出租车遭拒载,也是正常的。如果个人携带乘坐公交工具或邮寄,一经发现,没收物品外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绕城内的任何地方,一旦发现燃放花炮,对个人将采取从严处理,一律以500元为上限处罚。 

本报记者赵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