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投资1320亿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21.04.2016  10:34
 

  ●未来5年将搬迁23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125万贫困人口是重点 

  ●集中安置每户15万元标准,分散安置每户8万元标准
 

  4月20日,记者从省扶贫办了解到,陕西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未来5年,全省将规划投资1320亿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66万户23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5万户125万人是搬迁重点。集中安置的贫困户将按每户15万元标准筹措资金,分散安置按每户8万元标准筹措资金。 

  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确需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安置方式将采取依托县城、小城镇或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新型农村社区和中心村等集中安置,与进城务工和投亲靠友、省内跨区等分散安置相结合。集中安置以市为单位,陕南地区不低于80%,陕北和关中地区不低于90%。安置点原则上规模不小于30户。 

  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5平方米。户型面积可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建设,对确有困难的可适当扩大住房面积。集中安置最大建房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分散安置最大不超过140平方米,以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安置按每户15万元标准,其中建房补助按每户7万元,基础设施配套按每户4万元,宅基地腾退复垦按每户1万元;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发展产业,按每户3万元标准安排资金。分散安置按每户8万元标准,其中建房补助4万元,产业扶持3万元,宅基地腾退复垦1万元。“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特困户由政府免费提供产权到户住房,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为确保“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顺利实施,我省将对贫困县实行节约用地指标省域范围内挂钩流转,增减挂钩收益优先用于县级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进行债务偿还;不足时,优先使用新增计划指标,参照保障房用地办法,快审快批快供。同时省上还将构建“省负总责、市级协调,县级为主体”的三级责任体系,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并对市县(区)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记者: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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