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10月22日:省财政两年投入3.51亿奖励燃煤锅炉拆改

22.10.2014  17:22

省财政两年投入3.51亿奖励燃煤锅炉拆改

陕西日报2014年10月22日二版

本报讯(记者 杨华)四季轮转又到一年采暖期,燃煤污染再次成为政府和公众关注的问题。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两年来已投入3.51亿元奖励资金用于燃煤锅炉拆改工作。

燃煤是我省关中地区大气污染主要污染源之一,我省污染物排放中二氧化碳的85%、二氧化硫的90%、烟尘的73%都来源于燃煤排放,大量燃煤锅炉的使用使得环境空气中烟尘年均浓度持续超标,特别是采暖季,在气象条件不利时,极易出现持续灰霾天气。为切实降低燃煤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省政府明确了燃煤锅炉拆改时间表,要求在2014年底前,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拆改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外,其他地级城市拆改建成区内所有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省财政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大力支持燃煤锅炉拆改治理。一是为确保燃煤锅炉拆除数量真实性,将全省燃煤锅炉拆改单位、拆改数量及审核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联合出台了《关中地区城市燃煤锅炉拆改奖励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关中地区燃煤锅炉拆改给予奖励。按照“拆改早、补助多”的原则,逐年降低奖励标准。从2013年开始,省财政已累计安排燃煤锅炉拆改奖励资金3.51亿元,支持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等地市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共拆改燃煤锅炉2333台、8602.89蒸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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