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今秋秸秆禁烧成效显著空气质量稳定优良

25.10.2016  05:37

  日前,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通报,截至目前,我市未出现秸秆焚烧卫星监测火点,没发现大面积秸秆露天焚烧现象,秸秆禁烧成效好于历年,又上层楼。自8月20日至10月20日秋收期间,空气质量全部为优良,比去年同期增加1天,其中优级天数增加2天,位列全省前茅。

  秋季以来,汉中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把抓好秸秆禁烧作为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目标和提升“真美汉中”品牌形象的重中之重,层层夯实责任,创新工作方式,齐心协力打好秸秆禁烧攻坚战。市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提早安排部署,及时以文件形式对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改进督查方式,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64名工作人员成立集中督查组、包抓县区督查组、宣传报道组、执纪问责组,实施重点督查、交叉督查、巡回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责、公开曝光。市环保局领导深入禁烧一线,明察暗访,查找症结,责成整改,切实发挥纪律、效能、考核、媒体联动作用,形成严处焚烧行为的高压态势。

  各县区迅速行动,周密安排,层层夯实责任,全面组织实施,抓严抓实禁烧工作。汉台区、开发区组织300多辆专用秸秆禁烧宣传车,每天在重点区域巡回播放“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洋县、南郑县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挂帅深入田间地头督导检查;宁强县、留坝县、佛坪县通过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介,宣传引导农民群众自觉禁烧。城固县所有收割机安装秸秆粉碎装置,茬高控制在10厘米以内,全部粉碎成沫、还田利用。镇巴县、西乡县、勉县禁烧工作会议参加范围扩大到村委,不断夯实镇(办)村工作职责;勉县由县环境保护局委托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秸秆禁烧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有力震慑随意焚烧行为。

  秋季禁烧工作开展以来,市禁烧办累计出动督查巡查人员近3000人次,车辆450余次。全市通报小面积焚烧行为1起,严肃处置单点焚烧秸秆、垃圾现象3起,经济处罚、训诫谈话相关负责人8人。全市平川重点县共安装51个监控摄像头,在线监控范围扩大到900平方千米,有效提高了秸秆禁烧管控水平,为完成全年空气质量目标考核任务、实现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