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搬家放炮伤人眼 法官调解终获赔
12.02.2015 12:31
本文来源: 法院
2013年12月4日,被告杨某某、王某某夫妇新房建成,为庆祝乔迁之喜在新房门口燃放爆竹。原告周某某系两被告邻居,在出门时不料被飞来的爆竹意外炸伤左眼,几经治疗也不见好转,落下了终身残疾。2014年11月原告伤情经鉴定为左眼失明,构成七级伤残。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赔偿医疗、伤残等费用,但被告只支付了原告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双方在村委会的调解下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类费用共计26.4936万元。
陈仓法院民一庭法官受理该案后,多次到双方家中和村里进行调解。法官走访得知被告杨某某患有肾衰竭,长期服用药物治疗,且家中条件并不宽裕,综上考虑到被告的赔偿能力和此案的意外突发性,法官认为该案宜调不宜判。在开庭审理期间,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沟通调解观点,对双方进行劝导。面对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都做出了让步,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万元,案件受理费2637元由被告一并承担。11日上午,被告现场履行了全部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得以圆满调解。
本文来源: 法院
12.02.2015 12:31
西咸支队举行2018年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队结业典礼
3月31日上午,消防网
西咸消防助力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推行消防预先验收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新区营商环境,消防网
省厅第四考核组圆满完成铜川支队2017年度班子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月24日至26日,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