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网购他人信息 骗领178张银行卡

30.12.2014  01:00

先是网购他人驾照身份信息扫描件,然后再卖给“下线”到银行办理借记卡,最终将借记卡高价出售给他人用于消除交通违章扣分。整个环节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12月19日,扶风三男子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分别判刑。

今年以来,扶风男子王金伟从网上以20元至30元的价格,大量购买有驾照的人的身份证资料,并以每张320元至330元的价格提供给贾小华到银行办理信 用卡。而贾小华再将购买的驾照信息提供给高帅到银行办理信用卡,每办理一张信用卡贾小华支付高帅140元。而最终,办理好的借记卡卖给了王金伟,再由王金 伟在网上联系专门为别人在“好易机”(一种可自助处理交通违章、生活缴费等的便民终端设备)上消除车辆违章积分的“网络黄牛党”,再以750元左右的价格 将办好的信用卡贩卖出去。直到案发前,其中王金伟骗领信用卡59张;贾小华骗领信用卡71张;高帅骗领信用卡48张。

扶风法院认为,王 金伟、贾小华、高帅以营利为目的,违背他人意志,使用非法获得的他人身份证资料在金融机构骗领信用卡并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其行为均 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根据刑法相关条款,结合被告人悔罪表现,被分别判处五年、四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华商记者 周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