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公安局以“三举措三到位”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11.06.2015  19:31

      近年来,汉中市公安局以深化改革为引领,积极创新消防管理措施,有效提升了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连续19年没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一、在摸清底数中,确保责任到位。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以“户籍化”“网格化”为基础,以重点监督、三级管理为核心,从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公安监督责任四个方面明确了责任划分,形成了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分解了责任。对全市消防重点单位进行了清理界定,其中一级重点单位56家,以市消防支队为主落实监督责任;二级重点单位1360家,以县(区)消防大队为主落实监督责任;三级重点单位3851家,以辖区派出所为主落实监督责任。三是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县分局主管领导与派出所长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派出所三级重点单位监督责任;县分局主管局长与消防大队长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县区消防大队二级重点单位监督责任;市局主管局长与消防支队长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市消防支队一级重点单位监督责任。

    二、在主动作为中,确保监督到位。一是在夯实基础方面。采取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1+1”办法,帮助监管单位健全完善消防工作制度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专业消防安全管理队伍,改善消防管网和设施设备,严格管理电路、火点,及时堵塞安全漏洞。二是在排查整治方面。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治隐患,采集录入信息,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政府挂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或处罚。三是在综合研判方面。依据监督管理和隐患整治等情况,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分析研判,及时跟进督导措施,做到了底子清楚、心中有数,牢牢掌握了工作主动权。四是在应急救援方面。指导督促重点单位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方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实战综合演练,有效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

    三、在强化保障中,确保落实到位。一是抓了督查通报。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总体考核,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定期通报讲评,及时跟进督促整改。二是抓了剖析追责。按照监督责任划分,对各级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逐一进行剖析点评,属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并有针对性地跟进改进措施。同时,根据责任落实、工作开展、隐患整治、火灾事故等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考评体系。三是抓了典型推广。强化创新意识,鼓励基层首创,坚持用创造性思维和方法开展工作、完善措施、落实责任,不断发掘和推广基层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培树亮点、典型带动中切实增强了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