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丝绸之路仲裁中心与西北五省律师协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25.09.2020  16:41

  9月24日下午,贸仲丝绸之路仲裁中心与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律师协会在西安举行了合作签约仪式。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吉颖、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左孝祺、青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继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博作为各方代表共同签署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与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合作框架协议》。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贸促会、西安市贸促会领导、以及参加“一带一路涉外商事仲裁论坛的110余位律师代表共同见签。

  根据合作协议,各方将建立商事仲裁合作机制,共同开展商事仲裁制度的推广,举办律师队伍涉外仲裁、调解培训,提升律师队伍涉外法律服务水平;还将共同走访调研企业,提升企业涉外法律合规建设和争议解决能力,共同扩大商事仲裁服务在西北省区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为“一带一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会后,王承杰秘书长和西北五省区律协领导进行了深入座谈,就进一步充分落实合作协议各项内容进行了探讨和规划。各方表示,将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和新时期西部大开放战略,充分发挥贸仲与西北五省区律协合作平台作用,推动对外开放向深层次发展,齐心协力共同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将各方合作愿景变为现实。(通讯员 马放)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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