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五批环境信访问题45件

08.11.2018  09:03

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五批环境信访问题45件

11月7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第五批环境信访问题45件,其中来电39件,来信6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此次转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1个市(区),其中西安市16件,榆林市7件,宝鸡市和汉中市各5件,渭南市3件,延安市、商洛市和西咸新区各2件,咸阳市、铜川市和杨凌示范区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14件,占31.1%;涉气问题12件,占26.7%;生态问题6件,占13.3%;涉噪声问题2件,占4.4%;其他问题11件,占24.4%。

截至11月7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156件,其中来电149件,来信7件。共涉及13个市(区),其中西安市57件,榆林市20件,宝鸡市14件,汉中市12件,安康市11件,咸阳市10件,渭南市9件,西咸新区7件,商洛市6件,延安市和杨凌示范区各3件,铜川市和韩城市各2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53件,占34.0%;涉水问题41件,占26.3%;生态问题19件,占12.2%;涉噪声问题11件,占7.1%;固废问题3件,占1.9%;其他问题29件,占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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