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24批环境信访问题60件

27.11.2018  08:52

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24批环境信访问题60件

11月2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24批环境信访问题60件,其中来电42件,来信18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1月26日20时,我省已累计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758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此次转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3个市(区)。从涉及市(区)看,西安市10件,咸阳市9件,渭南市7件,宝鸡市和安康市各6件,榆林市5件,汉中市和西咸新区各4件,商洛市和韩城市各3件,铜川市、延安市和杨凌示范区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4件,占40.0%;涉水问题13件,占21.7%;涉噪声问题8件,占13.3%;涉生态问题7件,占11.7%;其他问题8件,占13.3%。

截至11月26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1150件,其中来电905件,来信245件,共涉及13个市(区)和2个省级部门。从涉及市(区)、部门看,西安市313件,咸阳市132件,宝鸡市126件,渭南市110件,汉中市101件,榆林市和商洛市各78件,西咸新区60件,安康市53件,韩城市30件,延安市28件,铜川市27件,杨凌示范区12件,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457件,占39.7%;涉水问题317件,占27.6%;涉噪声问题108件,占9.4%;涉生态问题65件,占5.7%;涉固废问题3件,占0.3%;其他问题200件,占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