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向陕西省转交第29批环境信访问题55件

02.12.2018  16:31

  12月1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29批环境信访问题55件,其中来电35件,来信20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2月1日20时,我省已累计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1051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此次转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2个市(区)和1个省级部门,其中安康市13件,西安市12件,宝鸡市5件,咸阳市和榆林市各4件,渭南市、延安市和商洛市各3件,铜川市、汉中市和西咸新区各2件,杨凌示范区1件,省水利厅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3件,占41.8%;涉水问题8件,占14.5%;涉噪声问题8件,占14.5%;涉生态问题2件,占3.6%;其他问题14件,占25.5%。

  截至12月1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1511件,其中来电1126件,来信385件。问题共涉及13个市(区)和4个省级部门,其中西安市381件,宝鸡市175件,咸阳市173件,渭南市151件,汉中市127件,商洛市105件,榆林市99件,安康市97件,西咸新区74件,延安市38件,铜川市36件,韩城市34件,杨凌示范区15件,省交通运输厅2件,省生态环境厅2件,省发展改革委1件,省水利厅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607件,占40.2%;涉水问题399件,占26.4%;涉噪声问题155件,占10.3%;涉生态问题78件,占5.2%;涉固废问题3件,占0.2%;其他问题269件,占17.8%。 (记者宋志明)

编辑: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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