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代表共商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新”路怎么走

27.10.2014  11:09
  “政府与企业要加强彼此间的支持与合作,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立法工作,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利用社会资本的新型融资项目参与方形成有效约束。”这是企业组代表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验交流会上提出的建议。   在此次会议上,参会代表们对公私合作这种新型运营方式很感兴趣,是议论的焦点。有代表认为政府与企业的这种公私合作模式如果不妥善进行设计实施,很可能会带来风险。但大多数代表认为只要加强正确研究和准确定位,这种利用社会资本筹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模式还是值得大力推广和应用的。   会上,不少代表提到了我国第一条采用公私合作方式建设的北京地铁4号线。这个项目成功证明了PPP模式是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经营和管理效率、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的有效方式之一,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政府“钱从哪儿来”的融资难题。   北京地铁4号线全长28.2公里,工程总投资153亿元,通过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46亿元。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杰在介绍该项目经验时说:“我们在详细梳理4号线建设、各阶段运营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特许协议,让政府与企业之间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实现了风险共担。政府与企业签署了《特许经营协议》,对项目融资投资、建设、试运营、运营、移交各个阶段的任务和标准以及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合同体系。只有有了这套完整的风险共担机制和特许协议体系,才能使政府与我们企业真正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从而达到减轻政府财政负担、降低企业投资风险的共赢局面。”(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