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型百货企业经营符合条件 最高获50万补助

27.09.2016  15:08

    记者昨日(9月26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为积极应对消费市场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做好促消费、稳增长工作,西安市出台了12条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支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扩大销售,开展节假日让利促销活动,开发旅游资源拓展消费市场等。

    支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扩销售

    对已进入限上企业字典库,其零售额增速超过15%且零售额超10亿元的商贸企业,按零售额大小,分别给予20万元~60万元奖励;对年内新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一次性奖励每户企业20万元。

    根据区县、开发区商务、统计和财政等相关部门审核的限上商贸企业集中收银资料,经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对实施集中收银的商贸企业根据营业额规模予以奖励,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美食街区完成集中收银并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的,根据营业额规模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市统计局限上企业字典库中的大个体转为限上法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每户企业10万元。

    对大型百货企业全年营业额超2亿元且同比增长、营业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房租补助;大型超市企业全年营业额超2亿元且同比增长、营业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房租补助。加大商贸企业统计工作力度。

    以节庆促消费以活动带消费

    大力开展节庆主题促销活动,以节庆促消费,以活动带消费。着力办好“2016西安乐购消费季”“迎国庆2016西安购物节”“2016年国庆车展”“2016年西安市银行卡用卡促消费购物节”“比亚迪汽车金融公司主题营销活动”“2016金秋旅游集市暨清真美食季”,策划推出大唐芙蓉园首届菊花节、温泉旅游季、滑雪旅游季等多项促消费活动。

    引导各类会展企业积极筹划举办专业性和消费类会展活动,做强会展项目,发挥带动效应。着力培育金融、新能源、电商、文物、旅游、老年产业、孕婴童等新兴展会。鼓励展会承办方开展报名送门票、优惠券、消费抽奖等形式多样的让利促销活动,以活动聚人气,以让利促消费。

    开发旅游资源拓展消费市场

    加大对国内外客源市场的营销力度。持续在央视以及凤凰卫视、BBC、CNN、CNBC等媒体开展西安旅游宣传。通过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加大网络营销力度。着力推出“乘高铁半价游西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活动,重点打击“黑车”“黑导”“黑社”,规范“一日游”秩序,进一步净化西安市旅游市场环境。

    策划推出各种采摘、温泉旅游、滑雪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旅游专题产品。鼓励景区在中国旅游日、世界旅游日实行门票减免优惠。加大旅游特色商品开发力度,举办旅游商品大赛,对新开发西安特色旅游商品的企业给予贴息扶持。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对重点村镇的旅游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提高乡村旅游吸引力。

    积极落实2016年度旅游扶持奖励政策。对新获得“中国百强旅行社”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接待入境游客、国内游客、入境自主外联游客综合排名靠前、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一定规模以及组织专列达到相应人数的旅行社,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对新获得国家5A、4A、3A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的白金五星级、五星级、四星级酒店,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示范基地(示范区),对达到休闲露营地国家标准的露营地(包括自驾车露营地、帐篷露营地和青少年露营地等),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加大对区县开发区扶持奖励

    对开展个转企、限上企业预备库建设、限下企业转限上企业、商贸综合体集中收银等相关工作成效显著,综合排名前六名的区县、开发区商务部门、统计部门,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确认后,分别给予每个部门10万元的奖励;对排名后三名的区县、开发区商务部门、统计部门,除给予通报批评外,缩减下年度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规模。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促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商务部门要结合“亲商助企”活动,组织干部下企业,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帮扶活动,及时解决企业困难,挖掘企业销售潜力;要健全消费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对消费品市场的分析研判,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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