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政缓解企业融资难:动产可抵押 股权可质押

08.08.2015  10:06

  记者昨天了解到,省工商局出台《促进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我省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意见》共14条,大力简政放权,强化指导帮扶,服务企业。鼓励和支持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到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办理股权集中登记托管;支持上述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促进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健康发展,增强企业融资能力。针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价值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因素,适时探索“组合标的”质押融资办法,支持企业将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以及固定资产抵押适当组合,将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捆绑一并抵押(质押)给银行,以此增加贷款授信额度,增强企业贷款的诚信度,降低银行风险。

  《意见》要求,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当场办理,不得推诿;对不符合法律规定,资料不齐,手续不全的企业,实行一次性告知,并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帮助其尽快完善各种手续,在第一时间进行办理。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强调,《意见》可引导企业办理融资登记,解决广大企业融资难题,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记者 张亮 通讯员 郑爱民 实习生 陈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