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支持企办幼儿园发展 鼓励接收达标企办园

22.02.2016  08:19
 

  据获悉,《陕西省支持企办幼儿园发展指导意见》出台,我省将建立企业、政府、家庭合理分担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企办幼儿园改革发展。鼓励政府接收符合当地教育规划,达到基本办园条件的企办园。

  我省各地可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建立企业、政府、家庭合理分担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企办幼儿园改革发展。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可建立健全幼儿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幼儿园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可购买经设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办园条件达标、设施设备齐全、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较高的企办幼儿园的学位数。对管理规范、收费合理、保教水平较好并承担一定数量社会子女教育的企办幼儿园进行奖补。

  鼓励政府接收企办幼儿园。各地可对符合当地学前教育规划布点要求,达到基本办园条件的企办幼儿园,由其所在的市(区)政府在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按照“企业与政府双方自愿”“移交资产无偿划转”和“谁接收、谁投入”的原则整建制接收企办幼儿园。

  创新企办幼儿园办园机制,积极探索创新企办幼儿园的发展模式。鼓励企办幼儿园引进社会资本,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改制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和奖补政策,执行相应收费政策。据了解,企办幼儿园改革发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以县为主、部门分工负责的方式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对企办幼儿园采取“一园一策”,制订出支持企办幼儿园发展的工作措施,划定时间表,明确购买学位的标准和专项奖补资金办法,逐园推进企办幼儿园的改革发展。(记者:任娜)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