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毕业生优化择业观 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15.06.2021  14:11

  作者:乔荃(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分中心助研,湖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辅导员)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持续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关乎民生改善,影响到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顺利实现。

  今年高校毕业生预计909万人,同比增加35万人,规模再创新高。叠加全球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大学生出国留学减少、留学生归国就业增多的双重压力,今年大学生就业亟须谋早落细精准帮扶措施。

   加强思想引领,引导毕业生优化择业观、就业观。 当代中国青年是与新时代同向同行、共同前进的一代,生逢盛世、肩负重任。高校要加强毕业生求职意向和求职进展的摸底跟踪,分类帮扶毕业生调整就业预期、明确求职定位,开通就业心理咨询和就业帮扶热线,引导毕业生优化择业观、就业观,提升毕业生对灵活就业、自由职业、慢就业、创业等新就业形态的认知,大力鼓励大学生投身中西部、边疆和农村发展。

   拓展就业空间,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一方面,强化部门联动,继续扩大“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增加参军入伍、升学深造、就业见习指标,鼓励开发城乡社区服务等基层公共管理岗位。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网上文娱、智慧旅游、智能体育、外卖配送、智慧出行、住宿共享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创造更多弹性化、多元化、灵活化就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壮大新能源和智能汽车、新一代信息通信、生命健康、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研发设计、现代供应链、检验检测、现代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深化教学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支持高校以就业为导向打通“专业—学业—就业”的教学闭环,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合理压缩社会需求量少的专业招生,大力培育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经济技术人才、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改良课程设置,增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课程,将就业教育前移并贯穿到学生学习全过程,辅导大学生制定职业发展计划,引导唤醒学生就业意识,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强化联合培养,支持企业与高校开展“订单式”培养或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定向培养高级工匠、工程硕士;鼓励运用寒暑假实践、实训实习、企业开放日等方式,帮助毕业生提前深入了解专业相关行业。完善高校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及就业评价机制,引导大学回归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加大就业帮扶,促进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精准匹配。 各地高校要成立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积极对接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用人单位,建立常态化的校企对接机制,联合举办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招聘活动,促进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精准匹配。对接教育部“24365全天候网上校园招聘”,充分完善校内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向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信息、提供求职技巧,对毕业生实施精准管理、精准施策。推广远程就业服务新模式,协调用人单位广泛开展“云招聘”“云面试”“云签约”,降低大学生求职成本。

   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强化“双创”教育,将就业创业教育融入专业和学业,支持高校普遍开设创业课程、设置创业学分、举办创业大赛,提升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高标准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孵化器、大学生众创空间等,为大学生提供低成本创业辅导、免费创业工位等综合配套服务。加大对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和天使投资的支持力度,落实对创业企业的税费减免政策。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积极运用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创业,鼓励农村大学生返乡创业。

   完善就业政策,确保充分就业。 政府要强化多层次就业政策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援企稳岗政策惠及范围。普遍开展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补贴发放和职业技能鉴定。优化毕业生就业服务,简化就业报到、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手续。构建新型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定期推出对各类新职业的国家认定,研究制定其社保、医保、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规范就业者的安全、作息、薪酬等劳动保护标准,加快解决灵活就业、新型就业等大量增加带来的劳动关系认定难、劳动争议处理难、社保缴费难等新问题。兜牢就业底线,对城乡困难家庭、残疾等毕业生实行“一人一策”重点帮扶,确保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

  《光明日报》( 2021年06月15日13版)

编辑: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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