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小伙患病瘫痪在床 法官主动上门立案

08.07.2015  18:26
        陕西法院网讯    日前,碑林法院通过12368热线获悉,家住咸阳市宋某欲起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因宋某患病瘫痪在床,无法亲自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该院便提前通过电话指导其准备好相关诉讼材料,并于7月7日上午由立案庭副庭长马军带队赶赴咸阳,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

        看到法官上门立案,宋某一家满怀激动,母亲朱某更是紧握着法官的手,含泪向法官介绍了情况。宋某的父亲自2004年起便因病瘫痪在床,而宋某则是先天脑瘫患儿,运动神经受损,为了让孩子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朱某每天背着宋某上学,无论刮风下雨从未间断,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宋某终于顺利考入陕西科技大学,毕业后也如愿找到了工作。然而,2011年不幸再次降临,宋某因四肢无力在某医院治疗后,也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巨额的医疗费让这个原本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无奈之下,宋某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将某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该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98200元。

        在了解了宋某的基本情况后,马军副庭长认真查阅了立案材料,建议其要保管好证据原件,详细告知宋某诉讼风险,并为其发放廉政监督卡,同时建议其通过社区寻求法律援助。鉴于宋某家庭确有困难,马军副庭长还主动指导其填写了减缓免交诉讼费申请表,当场完成了立案受理手续。此外,法官还建议宋某利用闲暇时间学习相关民事法规,维护好自己合法权益,并鼓励其做好康复训练,争取早日康复。

        在法官起身离开之际,宋某的母亲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真没想到法官会到我家里来帮我们办理立案手续,太感谢你们了,谢谢你们帮了我们一家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