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听取十三届市委 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

27.09.2019  08:42

  9月19日和9月26日,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召开第十、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力群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涌出席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2019年4月30日至7月23日,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共派出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一托三”模式,分别对市委老干局等11家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的市财政局等11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会议指出,各巡察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职责定位,扎实开展巡察监督,找出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了一批重要问题线索,圆满完成了市委赋予的巡察任务。

  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职责定位。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建工作责任、巡察整改责任,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认真抓好问题线索移交督办。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组等单位移交的准备。要加强问题线索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相关部门要优先办理,对典型案件提级办理、直查快办。要扎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做到一个标准严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市纪委将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要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把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做深入、做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巡察整改的质量和水平。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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