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打传办组织召开“无传销区(县)”申报认定工作会议并对碑林“无传销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23.11.2016  10:04
      11月7日下午,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打传办《关于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无传销社区(村)”认定权限的通知》《陕西省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考评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及《西安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召开市工商局、公安局、文明办、综治办等单位主抓此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的会议,研究西安市“无传销区(县)”考评验收及认定工作。市打传办主任、市工商局副局长任乃孝作了讲话。
      会上,市打传办副主任、市工商局直销局局长李长林组织大家学习了上级有关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文件精神,简要介绍了全市各区县 “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情况及创建并申报“无传销区(县)”总体情况。在2015年全市认定“无传销社区(村)”553个的基础上,今年各区县(开发区)新认定“无传销社区(村)”1563个,“无传销社区(村)”总数达2068个。全市20个区县(开发区)中,有16个区县“无传销社区(村)”占比达到90%以上,已按程序提出申报“无传销区(县)”,占全市区县(开发区)总数的80%。市打传办主任、市工商局副局长任乃孝在讲话中着重指出,下一步,市打传办将组织人员,对提出申报“无传销区(县)”的单位逐一进行考评考核、检查验收,并发文认定。
      随后,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综治办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前往碑林区,检查验收该区创建“无传销区”工作。检查组听取了碑林区打传办主任、工商碑林分局杨琳副局长关于碑林区“无传销区”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文艺路街道办事处文艺北路二社区、张家村街道办事处西何社区,听取了社区及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汇报,查看了社区创建工作资料,与社区的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检查组一致认为,碑林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工商部门的组织、推动下,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及街道办、社区的努力工作下,创建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扎实、氛围浓厚、措施得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完成了创建任务。检查组希望该区继续巩固成绩,完善资料,改进工作,以良好的精神风貌、一流的创建成绩,争创“无传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