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低价买进近千箱走私牛肉销售 终审获刑两年

16.07.2016  16:33

    从武汉、郑州低价购进没有报关单、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走私碎牛肉、牛肚近千箱,被警方查扣。一审获刑后,马某提出上诉,近日省高院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冷库查获走私牛肉牛肚均属于禁止输入肉类

    马某,44岁,河南商丘人,暂住西安市未央区。一审判决认定,2014年10月,马某租赁位于西安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中心的冷藏库用于储存、经营冷冻食品。为牟取非法利益,马某低价从武汉黄某(已被当地法院判刑1年3个月)处购入无报关单、无检验检疫证明等凭证的走私牛碎肉。另外,还从河南郑州购入无报关单、无检验检疫证明等凭证的冷冻牛肚。

    2015年1月,西安市公安局接举报后,在马某租赁的冷库中查扣无中文标识的冷冻牛碎肉810箱(每箱20公斤,共计购入价格259200元)、冷冻牛肚170箱。经鉴定,牛碎肉来自于印度,牛肚来自于巴西,均属于国家禁止输入的肉类。

    西安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马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购进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牛肉制品,欲以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销售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属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今年3月一审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2万元,扣押的冷冻牛碎肉和冷冻牛肚由警方依法销毁。

    从武汉郑州等地调货趁市场下班送到商铺

    一审宣判后,马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西安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公司冷藏库负责人说,按公司要求,每次进库时,他都要求马某出示检验检疫许可证等手续,但马某一直推脱。方欣市场的经营者刘某说,2014年,她从马某处进了两次牛肉,共80斤,每斤18元,都是巴西货。马某没有检疫合格证,送货都是趁市场下班时拿来。

    在武汉经营进口肉类批发零售生意的黄某证明,2014年10月的一天,马某以每斤8元左右的价格买了4000公斤进口牛碎肉,这些肉包装箱上面印有外文,送货人说是印度的,没有检验检疫手续和进口证明。

    马某供述,他从2009年开始经营牛碎肉、牛肚零售生意,雨润市场建成后,他租了一个店铺开始批发。2014年9月,他以他人名义租了雨润市场的冷库后,从武汉、郑州等地调货搞批发。从武汉黄某手里购买进口牛碎肉,每斤8元左右,从郑州一个市场购买进口牛肚,每斤约10元,都没有检验检疫证、卫生许可证等,警方查扣的牛碎肉和牛肚全是从这两个地方购进的。

    省高院二审认为,上诉人马某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马某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法院查明,马某明知其购进的牛肉制品来自国外,且没有报关单和检验检疫手续,仍然销售给他人,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但该案现有证据无法确证马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具体金额,原审判决认定马某销售金额达20万元以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证据不充足。

    日前,记者获悉,省高院终审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万元。(记者佘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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