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深入调研低保执行 检察建议规范专项管理

28.01.2015  18:38

编者按:坚持问题导向。把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作为检察机关的监督重点。平利县检察院在司法活动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推行行政机关规范服务、惠及百姓做法值得借鉴。

 

低保,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困难群众,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基本生活物质帮助政策,是我国的一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安康市平利县检察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城乡基层调查走访,发现农村低保政策执行“走偏”现象比较突出,影响了农村基层的社会和谐稳定。

为促进低保规范执行,该院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查阅相关台账,听取群众意见,与辖区乡镇民政干部开展座谈,发现农村低保存在“关系保”、“人情保”、“平分保”现象,部分村分完用尽指标让非贫困户也享受“低保”,个别村干部代领低保金予以侵占,更有甚者虚报冒领、集体骗保以弥补村集体开支不足等,严重损害国家惠民政策在农村基层的正确执行。通过走访调研、信息分析等工作,该院发现农村低保执行错位的主要原因有:低保标准认定模糊、政策执行自由空间大;基层民政人员不足,监督、监管不到位;违规操作风险低、惩戒处理力度小等。根据存在的问题,该院形成《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查报告,建议相关部门健全和完善低保评定执行的有关制度、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基层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加大对冒领、骗取低保的处罚力度。

该调查报告得到县人大、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民政系统拿出方案,整改落实。据此该院向县民政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县民政局根据检察建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法制预防讲座等措施绷紧基层镇、村民政干部的法制弦,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堵塞低保申请、行政审批、资金发放等环节的漏洞,对辖区190个村和5个社区2010年以来办理的低保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核查,召开农村低保评选现场观摩会1次,民主评议会11次,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30多人,及时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建立健全对低保资金收入和支出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并将低保工作环节和步骤实行程序化管理,重点加强“分类管理、民主评议、收入核定、定期复核和信息统计”等检查监督工作。

(作者: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杨云华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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