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建厅下发提前供热相关通知

03.11.2016  14:36

昨日(11月2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区)燃气供热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对供热供气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应急气源储备、调峰热源建设,制定煤炭、燃气供应应急预案,加强与气象部门协作,遇有大范围寒潮、极端低温天气等情况,立即启动供热。

对可能发生的燃气供热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防止大面积停热停气事故。开通专线,做好停气、停热和供热问题投诉咨询办理工作。(记者 杜鹃)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大 中 小 来源:华商报    编辑: 张尚钰(实习) 西部网内容微首页 网站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