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要求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09.11.2015  14:10
  本网讯 近日,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行业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建办函〔2015〕243号),并要求全省住建系统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   省住建厅要求,要深刻理解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服务住建行业发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理解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突出两项重点、推进三项提升、深化四项工作、促进五个转变”的工作思路,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公积金监管、建筑市场监管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清洁工程、城乡规划、村镇建设、建筑节能等重点工作中的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   省住建厅要求,要建设有序的新闻宣传队伍,建立一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新闻信息工作网络,形成一套职责明确、任务清晰的新闻宣传人员考核系统,制定一份涵盖广泛、切实可行的宣传队伍培训计划,定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新闻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宣传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同时,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发挥好行业报、刊、网的阵地作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经常组织宣传人员围绕中心工作,进行亮点展示,不断增强新闻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主动适应时代潮流,在做好传统媒体新闻宣传工作的同时,重视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多层次、全方位地展示行业发展成效。要密切关注与行业相关的社会热点话题,做好舆情收集分析工作。根据公众的社会反响,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有效地回应媒体关注,回应群众关切。   此外,省住建厅还要求全省住建系统要时刻紧跟住建领域最新动态,用好《中国建设报》陕西记者站和陕西广播电视台住建厅记者站的宣传平台,积极、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做好正面宣传,努力营造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为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创造舆论条件。(梁新星)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