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增设反腐败协调小组 加强打击涉房腐败

07.11.2014  10:27
  面对中央巡视组多次披露地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以及腐败问题屡屡牵涉房地产行业各环节的现状,作为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设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涉房”腐败案件办理事宜。   住建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设立,系根据中纪委工作部署,落实中纪委“纪检监督部门突出主业”要求,对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职能、范围进行清理和调整的基础上新增设立,在中纪委派驻住建部纪检组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在设立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同时,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监察局已经下发文件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反腐工作协调力度和违纪违法行为通报曝光力度。在此之前,根据中纪委监察部披露的信息称,2013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产腐败。   住建部新设的“反腐败协调小组”系高级别协调议事机构,是中纪委派驻住建部纪检组监察局开展工作的重要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十四大后,中央明确了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派驻、派出和内设的纪检机构、监察机构均实行合署办公,从而形成当下的中纪委派驻部委纪检组监察局机制。   据了解,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监察局印发《关于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及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中纪委派驻住建部纪检组参与一是协调机构的工作职能进行了清理和调整,并在该通知中,明确设立“反腐败协调小组”。目前,该文件已经在住建部系统内下发传达。   目前,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住建部“三定方案”,住建部负担有执法、检查相关职权的部门包括稽查办公室、质量安全司等。但是,其职权主要是对所属行业领域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处罚,并不涉及对于涉事官员腐败的有关问题。   在增设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同时,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监察局退出了多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协调工作,其目的在于将工作职能和精力集中在反腐败领域。   这些退出的领域多是住建部的具体业务环节,具体包括:退出驻在部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等3个议事协调机构,退出驻在部门资质资格评审、招标投标、公务员选拔录用、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等23项具体业务流程工作。(来源:中国经营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