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交通调查导则》的通知

14.10.2014  19:44
陕建发〔2014〕365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交通调查导则的通知》( 建城〔2014〕141号,以下简称《导则》)转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要求,抓紧建立或更新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数据库。各地在《导则》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厅城建处。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