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法院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1万余元

21.01.2016  10:31
        陕西法院网讯    “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这下可以安心回家了!”1月18日,从邻县到佛坪打工的何兆义、何康生、邓以乔,从佛坪法院法官手中领到了被拖欠两年多的工资共计11万余元。

        2013年,何兆义、何康生、邓以乔等三人到陕西巨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辉公司)承包的佛坪县西花沙梁电站做工,该电站工程由高文剑负责。工程结束后,因高文剑突然失踪,导致三人一直未拿到工资,遂于2014年4月将巨辉公司、高文剑诉至法院。该案经佛坪法院和汉中中院二审终审,最终判决高文剑偿还何兆义、何康生、邓以乔三人工资共计110631元,巨辉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由于寻找高文剑未果,2016年1月6日,何兆义等三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巨辉公司。

        佛坪法院执行干警先后赶往巨辉公司所在地西安、榆林等地。办案法官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向其讲明法律依据,并要求该公司按期履行,如不按时履行,法院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依法进行拘留并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迫于法律的震慑,2016年1月18日,巨辉公司于将本案拖欠农民工工资110631元履行完毕。

        近年来,佛坪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律实行先立案,优先执行,并采取有效措施缩短办案时间,通过财产查控、失信名单曝光、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执行措施,确保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迅速执行到位,做好农民工维权的坚强后盾,让他们过上一个安心踏实、欢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