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法院:工地施工砸伤脚 法官调解止纷争

17.03.2016  09:42
        陕西法院网讯    老黄受雇为工地施工时砸伤了脚,被送医院救治后,却因赔偿事宜与雇主起争执,损失迟迟得不到赔偿,老黄家为此十分烦心。3月16日,佛坪法院大河坝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雇主老罗自愿赔偿老黄各项损失共计1.8万元,老黄和老罗之间闹了半年的矛盾终于得以化解。

        老黄于去年6月经人介绍,在老罗承揽的某改建工程工地做工。去年8月14日,老黄在做工过程中,因石头砸到右脚,致右下肢第一趾骨粉碎性骨折、右下肢第一趾皮肤裂伤、右下肢软组织损伤。老黄先后在当地多家医院住院、门诊治疗。期间,老罗为老黄支付了各项费用0.4万余元,但在剩下的相关赔偿上,尽管老黄及其妻儿曾多次找老罗协商解决,均因分歧太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赔偿费用方面的分歧后来演变成了愈演愈烈的争吵,于是老黄将老罗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一方面尽快调查了解案件真相,先后奔波于宁陕、石泉、佛坪三县到老黄就诊过的医院调查取证;另一方面通过电话劝解、庭前调解的方式积极促成双方和解,但由于双方对立情绪较大,互不退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办案法官并没有因此而气馁,而是找来了当地的人民陪审员共同促成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庭前大量的调解工作,和开庭审理中法官及陪审员们耐心细致的调解,老黄和老罗都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