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季,分户热量计量难题待解

03.12.2014  01:22

        又到了一年供暖季。从2007年开始,西安市开始大力推行供热分户计量收费。分户计量,目的在于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在保证供热质量、改革收费制度的同时,实现节能降耗。
        采用热量表进行供热分户计量是供热计量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我省供热分户计量的推进状况如何,可从我省热量表的使用中窥见一斑。
        我省已安装百万只热量表  检定合格率保持在91%到96%之间
        据测算,采用供暖分户计量方式,采暖系统可节能20%。2005年底,建设部等八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稳步推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促进供、用热双方节能”。
        截至目前,我省已安装115万只热量表。“采用热量表计费,更科学、合理。能够实现多用多交,少用少交。也能有效提高人们的节能意识。”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周秉直表示。
        按照国家规定,量表安装前必须经过计量检定机构首次强制检定,检定合格出具检定证书,同时在热量表上加贴首检标志,方可使用,检定不合格不能使用。此外,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检定合格继续使用,不合格不能使用,户用热量表一般分为2级和3级。
        2006年我省成立了陕西省热能表检测中心,正式开展热量表的检定工作。据2006年到2013年该中心的检定数据显示,自2006年开始,热量表送检量连年大幅度增加,2006年当年送检量仅9618台/年,2013年已达到256306台/年。八年间,共检定热量表915208台,且检定合格率保持在91%到96%之间。
        受检率80%  实际使用率仅20%
        根据摸底调查,陕西全省热量表送检总量约占实际安装总量的80%左右,仍有20%左右没有检定。特别是边远地市,漏检问题突出。
        据了解,造成漏检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地市相关部门执行政策的力度不够,如在房屋验收中对家用四表的验收把关不严,对热量表的计量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同时一些房地产企业为节约成本,低价采购低质表并有意逃避首检,且部分热力公司主导采购热量表,法制意识不强,采取抽样送检应付。还有极个别销售商,把检定不合格批量退检热量表没有返厂,发往边远地市销售,甚至违法伪造检定证书,恶意逃避送检。
        除了漏检,我省旧表复检合格率也过低。据周秉直介绍,造成这种现象有两个因素,一是物业公司或用户本身送检的热量表是运行中感觉有问题或有争议的表;二是热量表的长期可靠性问题。供热计量本身对热量表长期可靠性有苛刻要求。
        与此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我省还存在热量表只安装不使用的问题。根据调查,115万只热量表,实际使用比例不足20%,仅23万只在用,影响着我省供热计量改革的稳步推进。
        加强监督管理  建议加大对热量表的长期可靠性试验研究
        针对这些问题,相关专家建议,首先应认真分析研究热量表漏检的深层原因,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疏导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恶意逃避检定者违法成本,使其不敢或不愿恶意逃避检定。同时完善热量表检定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便于老百姓对自用热量表的检定信息进行查询,动员社会力量对热量表的检定进行监督,遏制恶意违法逃避检定。
        据省质监局副局长魏恒星介绍,热量表制造许可考核必备条件是今年国家新出台的技术规范。下一步,我省将重新评估我省授权的型式评价技术机构,进一步规范新产品型式批准。按照考核必备条件要求,严格热量表制造许可证的考核和发放,并对生产企业申报材料中的耐久性试验报告给予关注,要求企业应有客观证据证明,做过这样的试验且数据可靠。加强证后监督,对生产与型式评价样品不符、产品质量无法保障的企业令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者注销其行政许可,要求企业重视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