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强监管 消费维权促发展

06.04.2016  12:04

近年来,省工商局牢固树立“消费维权是保障线”工作理念,以积极构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机制为主线,以推进12315监管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消费维权效能为目标,努力构建大服务、大维权、大平台工作格局,市场监管成效明显,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机制创新 调处效能再提升

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办复消费者投诉、咨询和举报282659件,办复率99.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26.51万元。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先后被省委宣传部和全国妇联评为“岗位学雷锋示范点”、“巾帼文明岗”。

去年以来该局拓展消费维权网络,理顺消费维权网络、机制和机构。建成以12315专线电话为主,互联网、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为辅的“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西安市和榆林市分中心、县(区)处理中心,使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畅通。

落实“宽进严管”,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预防、调处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和潜在的消费纠纷。制定出台“三制度两规范”(即:《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消费环节经营者赔偿先付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政约谈制度》和《“诉转案”工作规范》、《流通领域抽检结果运用规范》)。深入开展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制度。强化经营者法制诚信意识,实现消费纠纷调处由“事后处理型”向“事前服务型”转变。

强化消费维权大数据分析利用,建立消费维权数据月统计、季分析和年报告制度,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为市场监管提供工作导向。在苏宁、民生等36家大型企业,建立首批“消费维权直通车”单位,促进了消费争议及时快速解决。

整合资源 维权网络更健全

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说:“今年我们将着力通过投诉渠道的不断畅通、投诉机制的不断完善,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和执法效能,更有力地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维权网络,积极适应消费新常态。完善12315维权网络和工作机制,对消费者投诉直接分流到县(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由市级局负责跟踪督办,减少流转环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时受理和处理分流的消费者投诉。对一般性投诉件分流到本级“消费维权直通车”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建立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处理。同时,加快市、县(区)本级“消费维权直通车”对接平台建设。

完善“一会两站”维权网络。在乡镇、街道办设立消协组织“消费维权投诉站”,负责辖区消费教育引导、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分流和群众来人来信投诉的消费纠纷调处工作。

完善12315“五进”维权网络,在市场、企业、景区、学校和电商等处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在政府领导下,市、县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负责,联络工信、住建、商务、食药、通信、网信等部门建立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消费动态,研判维权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落实维权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快推进工商、质监、食药监“三线合一”平台建设,争取早日实现“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新模式,方便群众投诉举报。

在各级党委政府主导下,发挥市、县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引领作用,开展以“环境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围绕热点 加大市场整治力度

围绕消费者投诉热点和社会关注的家用电器、交通工具、服装鞋帽和装饰装修材料类重点商品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及时清查退市不合格商品,依法曝光不合格商品和生产企业信息,净化消费市场环境。

2015年,该局完成了板式木家具、节能灯、车用机油、壁纸、壁纸胶、羽绒服、电热水器等9个品种327组样品抽检任务;指导13个地市完成了8大类1000余组商品抽检任务。

结合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汽车销售服务、电信行业、农村商品、成品油、校园周边环境、虚假违法广告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经营主体17.8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667户,查处违法案件2187件,案值3200多万元。快速查处工商总局转办、央视“3·15”晚会曝光案件35件,调处消费者投诉125件。

下一步,该局还将建立健全消费侵权行为“全省一张网”维权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创新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制度和规范,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送法学法 营造消费维权新氛围

该局将根据省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中梳理出来的问题和意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农户、进田间”等活动。定期组织经营主体培训和一般违法行为行政约谈等形式,提升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广大农民维权意识。同时,大力开展“工商(市场监督)干部进企业、进市场”活动,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梳理投诉举报热点问题和消费侵权的典型案例,开展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及时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及时曝光重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全社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氛围。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任重道远,意义非凡。省工商局将紧贴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积极适应县(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巩固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将商标用作其他商业标识造成混淆应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范围

在混淆的类型上,可以分为同种商业标识的混淆和异种商业标识的混淆。在异种商业标识的混淆中,商标和商号这两种标识因历史悠久、功能显著而成为竞相模仿的首要目标。相比较,商号的组成要素(文字)单一,被模仿成他种商业标识的“潜力”不及商标。换言之,商标被移作他种标识的辐射范围比商号更大,可以表现为将他人的商标申请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域名,或用作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在第五条用两款规范了可能出现混淆的情况。但是,它们共同的局限是只规定了单一的关系指向,即商标被用作商号、商号被用作商标。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将商标用作他种商业标识,如商品名称、装潢等,造成或可能造成误认的,如何认定?商号被用作域名、关键词等,如何认定?限于篇幅,笔者在本文中只讨论前一种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发布实施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早涉及商标被用作其他商业标识问题。该解释列举了两种情形:(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2)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这两种行为均被定性为商标侵权行为。

但是,这种情况在2013年修订《商标法》后发生了分化。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另外,2014年颁布施行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了商标与名称和装潢的关系性质: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由此,将商标用作其他商业标识的行为便呈现“二水分流”的景象:注册商标被用作商号的行为,构成注册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注册商标被用作商品名称、装潢、域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需要追问的是,什么原因使得“商标—商号”关系脱离了原有的苑囿?或者有什么理由可以使得将注册商标用作域名、商品名称、装潢等有商标侵权的属性?

一般而言,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要考查两层关系:商标相同或近似,及商标附着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如果仅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各自附着使用的商品不相同、不类似,通常不构成商标侵权。概而言之,商标侵权应在“相同或近似”条件下具备双重对应关系:商标―商标(相同或近似,下同);商品―商品,即要求“”(即标识之形)的对应和“”(产品之类)的对应。这是一个判断商标侵权的基本原则。

法律对驰名商标给予的特殊保护,也只是跨“”的保护,在“”上仍需符合上述对应关系。驰名商标的反淡化措施同样是在“商标―商标”关系内发生的争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由此确认为构成驰名商标侵权应该是合理的。

可以得出,商标侵权认定的机理在于,法律所维护的商标专有权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其中,“”的对应是核心条件,“”的对应是辅助条件。

若既非属于双重对应关系,也不符合特殊条件下的单一对应关系,就超出了商标专有权控制的范围,自然得不到《商标法》的保护。这样,将他人的商标作他种商业标识使用,背反“双重对应”或“单一对应”,应该溢出商标专有权的控制范围。

如将文字型的注册商标用作商号,不仅“”不同——商标和商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商业标识;“”也不同: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的符号,商号是用以区别企业的符号。因违反“双重对应”原则,这种使用不应构成商标侵权。但是,因商标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种使用有可能使人误以为两者之间有某种连带关系,尤其是注册商标或非注册驰名商标具有较大名气时,两者间的关联就更强,可能导致购买者发生混淆,构成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质上,这种混淆是一种搭借他人商业信誉的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而不是出于对知识产权的不尊重。

推而广之,将他人商标用作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域名等,如果导致或可能导致市场混淆,均应该构成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不是商标侵权行为。正如我国台湾学者指出的:“刁顽之徒辄以诡秘欺诈之手段剽取他人商业信誉,非仅及于商标本身,亦且扩张至商品之包装、容器、色彩、标签以及广告等等,诚非一般商标所能克服厥尽,必有赖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始能收其宏效。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接续了《商标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列明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导致市场混淆的情形。但是,这也相当于固化了上述“分流”的结构,没有理由将商标被用作商品名称、装潢等行为与商标被用作商号的行为隔离开来,分而治之。

理论上,对于《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有多种认识。其中一种普遍性的认识,就是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对于《商标法》是兜底关系。如果按照此种关系梳理,商标被用作商品名称、装潢等行为属于兜底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另一种认识是,《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竞合性,由于保护的法益不同,不能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商品装潢、域名等使用情形作为转致关系,进而统统交由《商标法》来处理。所以,不管是兜底关系还是竞合关系,将商标用作他种商业标识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都应该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按照这种分析思路,应该扩大非同种商业标识混淆的范围。建议把“送审稿”第五条第(三)项修改为: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品名称、装潢、域名等使用,导致市场混淆的。

□中国政法大学 刘继峰

离年报截止日还有不到仨月|信用惩戒的事儿您还得上点心

时间已跨入4月,年报期限已过去一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企业未按时完成年报公示的,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期,小编给大家讲几个年报的故事。不过,大家还别把它们当故事看,这可是真事儿。

这些故事有一个共同特点:当事人都是受到信用惩戒后才开始重视年报公示的。

我们建议还没有年报的您,要赶紧着手年报的事儿了。

被惩戒后,张洋成了年报志愿者

张哥,这是我们布艺店新来的会计李艳,今天麻烦您教教我们如何年报,我们俩都不会报。”4月1日上午刚上班,北京市房山区创意家居广场刚一开门,红红布艺店老板李明军就带着会计来到新新陶瓷店,向老板张洋请教如何进行年报。

年报可要抓紧了,现在已经进入4月了,过了时限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麻烦了,千万别像我一样因小失大。”张洋说。

别像我一样”,是一段张洋不想提的痛苦往事。2013年,张洋被列为非公企业入党积极分子。2015年5月,组织上对张洋进行考察,但在考察时遇到了麻烦。

从2013年开始,为全面加强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房山区委组织部将非公经济党建工作纳入房山区社会工作委员会统一管理,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由房山区社会工作委员会统一负责,非公企业法定代表人加入党组织,必须符合企业3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行为的条件。张洋到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要求出具无违法经营行为证明时,房山分局查询发现,张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2014年曾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瓷砖被房山分局行政处罚,房山分局如实出具了证明,张洋因为这一“污点”不符合非公企业法定代表人入党条件,入党一事暂时搁置。

在工商干部的动员下,从那时起,张洋决定做一名守法诚信的经营者,自愿加入房山分局组织的年报志愿者行列,成了一名年报志愿者。张洋积极参加房山分局组织的年报培训,义务为创意家居广场内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提供年度报告、即时信息公示等服务。

我原来的注册资本是1万元,您就给填写成50万元吧,这样显得我的店规模大、有实力,能够提升与其他企业合作的成功率。”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后,在填写注册资本时李明军说。

那可不行。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张洋认真地说,并在注册资本一栏填入“1万元”。

多亏了张洋,有他在我们年报就方便多了。去年,我的一个竞争对手因为没有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去了政府招投标资格,最终我顺利中标。今年,我是第一个找张洋年报的。”看到有人找张洋年报,康康家具店的老板胡康走过来说。

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我们在日常经营中,一定要坚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自身发展壮大打好基础,一旦失信就会处处受到限制。”张洋深有体会地对大家说。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客户没法儿贷款

您好,我是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我想咨询一下,为什么最近一些客户反应购买我们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无法向银行办理贷款呢?

稍等,我帮您查一下。”银行工作人员在系统里查好后,向来人解释说:“你们公司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了,我们银行的风险提示系统默认无法给该类房地产企业的购房者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什么叫经营异常名录啊?那现在有什么补救办法吗?

你去上海市工商局,或者你们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问问吧,经营异常名录是由他们负责的。

上面是上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陈某日前到上海市一家商业银行了解情况时与银行工作人员的一段对话。

我们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客户买我们公司的房子不能贷款?”陈某自言自语走出银行。他感到疑惑,第一次听说经营异常名录,第一次听说“我们公司有事了,别人不能贷款”。怎么这么奇怪啊?他快速来到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了解情况。

在青浦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干部耐心向陈某讲解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并告知由于其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未进行年报公司,2015年7月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与上海市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业务系统进行对接,失信企业办事将会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情况。

我的企业失信了,受到限制和处罚的应该是我的企业啊,客户贷款怎么会受到限制呢?” 陈某问。

客户买你们公司开发的房子不能贷款,买其他正常企业开发的房子是不会受限制的。”窗口干部解释说。

陈某终于明白了,原来自己的企业因没有进行年报,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限制了。陈某还了解到,他的企业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青浦区首例被银行归入“不诚信企业”行列,并拒绝为其客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陈某急切地向窗口干部寻求解决办法。

只要你们公司按规定补报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就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待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你们公司的购房者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了。还需要提醒您一件事,2015年度年报正在进行中,你们最好一起报了吧,千万别再耽搁了。”窗口干部耐心解释。

陈某连忙点头。

不按时年报,仲经理网店开不了了

真没想到,没有按时年报,开网店都受影响,可我不懂年报啊!

3月29日下午,大丰港酒业有限公司的仲经理手拿资料来到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城东分局,一声叹息,坐在了局长袁大胜的面前。

原来,大丰港酒业有限公司2013年成立后,一直在筹建酒窑等事宜,到2014年初才开始运转。为了扩大销售,该公司在阿里巴巴平台建了一个进口萄萄酒网店,并缴纳诚信通会员费3688元。网店上线后,葡萄酒的销售量大幅度提高。今年,网店的诚信通会员费到期了,公司根据阿里巴巴平台的要求,提交了营业执照,重新进行诚信资格认定。然而阿里巴巴平台却退回了申请,原因是该公司没有按时进行年报,有信用不良记录。

你把营业执照给我,我帮你查一下看看是怎么回事。”袁大胜对仲经理说。

仲经理把营业执照副本交给袁大胜,袁大胜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输入企业名称和验证码,进入系统后,发现有红色警示信息:“该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打开经营异常信息工具栏发现,该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2013年度和2014年度年报,市场监管部门已于2015年7月7日和2015年7月9日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受到约束,阿里巴巴当然不能继续和你公司签约啊。”袁大胜肯定地说。

没年报和信用有什么关系啊!”仲经理显得有些无辜。

年报和信用的关系大着呢。年报信息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信息,是衡量企业信用的法码。企业通过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体现了企业主动履行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的诚信态度。现在全社会都很重视信用,到银行贷款、参加招投标、申请办理各种资质证,相关部门都会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信用好的申请才能通过,信用不好的申请就会受到限制。”袁大胜认真地对仲经理说。

年报这么重要啊,以前听说未按时年检罚款就行了,并不影响经营,现在不按时年报实行信用约束,比罚款利害多了。”仲经理感叹地说。

年报是企业信用的试金石。企业及时、真实、准确地进行年报,就能为自身积累信用资本。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38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将大大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袁大胜说。

听了袁大胜的一席话,仲经理有些着急:“不按时年报的成本实在是太大了。我们公司刚成立不久,信用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现在就请你指导我进行年报吧。

你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要先补报2013年度和2014年度年报,才能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注意把2015年度年报也报送了。”袁大胜打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仲经理逐项讲解企业年报程序。

4月1日,仲经理再次来到城东分局,高兴地对袁大胜说:“我公司已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阿里巴巴也通过了我公司的诚信资格认定。这次教训很深刻,我们以后一定会重视年报,为公司积累信用资本。

误把换照当年报致经营异常,林女士急了

怎么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呢?我们春节后就年报了!”3月30日11时许,一名干练的女士匆匆走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商局银海分局侨港工商所。

这位女士姓林,经营母婴用品多年,在北海已有多家门店。工商所上门指导年报时,发现她在侨港镇的门店因为2013年度、2014年度没有年报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马上电话告知她。

别着急,你过来看看就知道了。”所长刘存昌把林女士领到外勤室,打开外网电脑,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输入营业执照号码,立即显示“该个体工商户标志为经营异常状态”,原因是2013年度、2014年度未年报。“这怎么可能?去年我安排员工到工商所提交材料了呀!”林女士难以置信。

去年,林女士看到工商所发的年报宣传资料后,就安排专人负责年报工作。今年,她吩咐员工要赶早,春节长假过后,员工就开始为各家门店进行网上年报。

一定是什么地方搞错了!”林女士马上打电话询问负责年报的员工。

原来,这名员工去年曾到工商所换领新营业执照,误以为换领了新执照就相当于已经年报了。今年春节过后,上网填报2015年度报告信息时,没有注意到年报页面上关于2013年度、2014年度未年报的信息提示,也没有留到被标志为经营异常状态。所以,就以为这家门店在年报方面没有问题。

刘所长,现在该怎么办?”弄清事情原委,林女士着急求助。去年,在工商所广泛宣传年报之后,她认真学习了年报宣传材料,知道年报对于信用积累的重要意义,也知道标注“经营异常状态”的后果。今年是她拓展业务关键的一年,门店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势必造成不良影响。林女士十分着急。

您把这3张表带回去填好,再过来,我们帮你补办年报,按程序帮你申请移出经营经营名录。”刘存昌递给她两份《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一份《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表》。

谢谢,我马上回去填好,下午就送过来。还要赶紧查看其它几家门店有没有这种情况。”林女士连声道谢。

林女士匆匆离去。看着林女士离去的背影,刘存昌露出欣慰的笑容。他知道,是信用约束的威力,使得这位沉着干练的女士如此步履匆匆。

没把年报当回事,“”了生猪收购合同

老高,我今天把金星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老余、新桥金银花专业合作社的小包和乐岭鑫亮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老胡约来了,他们都是去年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会进行网上年报,麻烦你给指导一下。

老罗,不错呀,今年年报积极性比去年提高了不说,还主动当起了年报宣传员啊!

可别提了,去年所里打几次电话催我年报,还说6月30日前不年报会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誉和生产经营,我却没当一回事,后来把一份谈好的100万元的生猪收购合同给丢了,自己损失不说,还影响了社员的收入,教训深刻啊!

3月25日,在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涓桥镇经营池州绿园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老罗,一大早就来到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管所,和他一起来的还有3个中年人。提起去年年报一事,老罗满脸懊悔。

原来,去年7月18日,山东一家肉制品加工企业在池州考察时,看中了池州绿园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生猪。双方经过洽谈,达成了长期合作意向,并准备第二天签订100万元收购合同。谁知,当天晚上,老罗接到了对方打来电话说:你们合作社经营异常,取消签订计划。老罗思前想后也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后来让家人上网查询才知道,自己的合作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了。这时候,老罗才“如梦初醒”,知道当初市场监管所的老高为什么三番五次地打电话通知他进行年报了。弄清原因后,老罗通过电话反复向对方解释,说自己的合作社一直都是诚信经营,没有做过违法违规的事情,但对方还是取消了签订计划,老罗为此后悔不已。后来,老罗带上相关资料来到市场监管所说明情况,市场监管所的老高了解情况后,现场指导老罗完成了年报补报,并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恢复了合作社的“名誉”。

去年收购合同丢掉后,我在市场监管干部的帮助下,认真学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终于明白每年的6月30日前不完成年报或者在年报过程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都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旦进了经营异常名录,不仅在银行贷款、政府评先等方面受到影响,还会影响到企业的信誉。”在老高指导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时,老罗在一旁说。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阿里巴巴不给认证

小杨,向你报喜了!谢谢鼎力支持,我公司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后,已通过淘宝网站信用体系论证了。

3月28日一大早,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科的杨裙就接到某服装公司会计小陈打来的致谢电话。

这事还得从今年2月说起。李先生开了一家服装公司,从事高档服装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几年打拼下来,公司越做越大,越开越红火,服装还远销到国外。

公司做大了,李先生向阿里巴巴公司申办国际购物网站,准备借助淘宝网进军海外市场。

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今年2月,阿里巴巴公司在国际网站信用体系论证时,发现李先生的服装公司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不能通过论证,李先生进军海外市场的愿望泡了汤。

李先生急了,赶紧让公司会计小陈到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科了解情况,查找问题症结。

是这样的,你们公司由于未进行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杨裙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查询后告诉小陈。

没有年报?这要怪我,只听大家说年检取消了,却不知道有年报这回事,所以才错过了年报。这个经营异常问题,影响到公司未来发展,要如何解决呢?”小陈懊悔不已。

首先要补年报,然后再提交财务报表、公司章程等材料,审查合格后,才能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小陈的难题,杨裙耐心解答。

在杨裙的指导下,小陈赶紧补报了2013、2014两个年度的年报,提交了材料,公司很快从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与此同时,小陈还完成了公司2015年度的年报。

信用修复后,问题迎刃而解。不久,李先生的服装公司通过了国际网站信用体系论证,国际购物网站即将上线,于是便出现本文开头一幕。

年报真是太重要了,是关乎公司发展的大事。今后,我们一定吸取教训,及时年报,绝不让信用受损的事再次发生。”小陈在致谢电话中说。

忽略年报,陶老板差点没贷成款

陶老板你好,今天到我们分局有什么事吗?

我今天是来进行年报的。

去年我们多次给你打电话让你年报,市场监管干部还专门到你家动员,你一直不进行年报,还说‘不就是填一张纸吗,报不报都一个样’,今年怎么就这么主动了?

说来话长呀,不过真的要感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及时帮助补报,我那10万元贷款肯定就没戏了,说不定我这个小厂也得关门停产了。

4月1日,浙江省长兴县夹浦镇陶家湾村个体工商户陶老板来到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夹浦分局进行年报,和窗口工作人员聊了起来。

去年7月,陶老板急需一批原材料,手头上又没有那么多资金,后来想到银行贷款,可银行却不予受理,原因是陶老板办的工厂没有进行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了。这下可把急坏了陶老板,款贷不出来,工厂就要停工。这时陶老板才想起夹浦分局工作人员让他年报时说的“不年报对工厂的信誉、贷款等方面都有影响”。

陶老板恨自己当初没有听市场监管干部的话,才造成如今的被动局面。之后,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夹浦分局,向市场监管干部说明情况后,市场监管干部指导陶老板及时进行了补报年报,并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状态,这才使陶老板顺利拿到了10万元贷款。

这件事后,陶老板系统学习了年报的相关法律法规,终于明白了一旦逾期年报或者漏报、误报,将会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这会降低经营户的信用。

办理好自己工厂的年报事宜后,陶老板对市场监管干部表示,将会以自己年报的波折为例,提醒做生意的亲戚、朋友,在每年上半年进行年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获共青团陕西省委“青年文明号”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