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工作简报2013年第6期

22.09.2014  18:21

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

简  报

 

2013年第6期(总第119期)

  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3年6月18日

省政府法制办与陕西日报联合推出

推进依法行政”专栏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以来,陕西省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行政执法工作领域,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入点,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为突破口,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执法质量为目的,精心部署,分步推进,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总结经验,宣传典型,从4月中旬起,省政府法制办与《陕西日报》联合在社会法治版推出“推进依法行政”专栏,对省政府表彰的2012年20个“全省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供全省学习借鉴,促进全省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已经刊登了铜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13个单位的先进经验材料。

2012年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在全省首次开展了跨系统、跨执法领域、涉及全省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经各设区市和省级有关部门推荐,严密组织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把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参加,并向社会公示后,省政府决定授予铜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20个单位“全省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杨杰等19名同志“全省行政执法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评选表彰活动受到省内外广泛关注,新华网、人民网、《法制日报》等先后报道了活动开展情况。

这些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在行政执法领域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有效的实践。他们有的紧扣文明执法这条生命线,践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在规范文明执法的引领下,逐渐走上受到群众理解、信任、支持的健康轨道;有的不断创新和完善机制,使得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由被动单一的运用行政执法手段讨薪转换为行政执法和文明服务相结合,营造了以人为本、和谐劳动用工氛围;有的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努力提高执法效能,促进了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和文明执法。在《陕西日报》集中刊登宣传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工作经验,就是希望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广大行政执法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省“三强一富一美”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结合评选活动,陕西省在全省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大讨论活动,根据执法实践和执法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人员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

(省政府法制办综合协调处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