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17.03.2015  17:08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根据《陕西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立足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工作职责,积极采取措施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全省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精细化。

      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确保案件质量不打折扣。 严把证据关。通过审阅案卷审查证据是否全面,言词证据是否相互印证,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是否相关联,言词证据与物证、书证等其他证据是否能够相互印证,审核证据材料是否符合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严把同步录音录像审查关。重点审查七方面的内容:审查讯问场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讯问人员与录制人员是否相分离,权利义务告知是否规范,录音录像过程是否全程、不间断,录音录像与讯问笔录是否同步,讯问行为是否规范,录音录像保存、报送是否规范。严把讯问关。通过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全面了解案情,增强办案人员亲历性,及时排除证据矛盾和疑点,及时发现非法取证行为和监督线索。

      规范侦查活动监督,着力提升监督水平。 通过“一函两表”即案件指导函和纠正违法和不当侦查行为登记表、案件跟踪监督表纠正违法侦查行为。对于侦查活动中侦查人员比较严重或多次口头纠正效果不明显的违法或不当侦查行为,以省院侦查监督二处名义向有关市院侦查部门发送案件指导函,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改正。对于轻微或不当侦查行为填写纠正违法表由侦查人员签收并监督其进行纠正。捕后填写跟踪监督表跟踪侦查部门纠正情况。据统计,今年1-2月份,共向各市院反贪局发案件指导函12件,提出纠正违法和不当侦查行为23项,通过纠正违法侦查行为登记表和案件跟踪监督表提出纠正意见16项。

      建立案件评析通报制度,取得规范司法行为实效。 通过召开质量评析会对全省各市院报捕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分析。对2014年度省院办理的各市院报请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情况、补查补证情况以及捕后跟踪监督情况进行逐案评析,对侦查部门调查取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共发现实体性问题58项,程序性问题73项。剖析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存在的地区性问题,为下一步有针对性的开展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和案例参考。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 杨凯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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